散结镇痛胶囊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散结镇痛胶囊
|
烟酰胺片
|
|---|---|---|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 品牌 | ||
| 规格 | 0.1g |
|
| 剂型 | 片剂 |
|
| 主要成分 | 龙血竭、三七、浙贝母、薏苡仁。 |
本品主要成份为:烟酰胺。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0127 |
国药准字H13020316 |
| 作用与功效 | 软坚散结,化瘀定痛。用于痰瘀互结兼气滞所致的继发性痛经、月经不调、盆腔包块、不孕;子宫内膜异位症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预防和治疗烟酸缺乏症,如糙皮病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于月经来潮第一天开始服药,连服3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0.1克用法如下:口服。成人,一次0.5-2片,一日5片。50毫克用法如下:口服,成人,一次1-4片,一日10片。 |
| 不良反应 | 1.偶见皮肤瘙痒、烦热、口渴、便秘、胃脘不适、头晕、恶心、腹泻、皮疹、心悸、皮肤多油、多汗,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2.偶见转氨酶、尿素氮轻度升高、心电图改变、尿中出现红细胞,目前尚不能肯定是由于本药所致。 |
1.常见皮肤潮红和瘙痒。2.偶见头晕、恶心、食欲缺乏等,但可逐渐适应,症状自行消失。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
| 儿童用药 |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烟酸在体内的转化产物,是辅酶I和辅酶II的重要组成成份,参与体内生物氧化过程。缺乏时可发生糙皮病,症状如皮炎、舌炎、食欲缺乏、烦躁失眠、感觉异常等。 |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心脏病患者慎用;5.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症状消失后应停药。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烟酰胺无扩张血管作用,服用降血压药的高血压患者需要补充烟酸时可用本品。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烟酰胺与异烟肼有拮抗作用,长期服用异烟肼时应适当补充烟酰胺。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