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甲酚磺醛阴道栓
Takeda GmbH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聚甲酚磺醛阴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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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酰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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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 品牌 | 爱宝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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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90mg*6枚 |
0.1g |
| 剂型 | 栓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聚甲酚磺醛。 |
本品主要成份为:烟酰胺。 |
| 性状 | 浅黄色至浅红棕色圆锥形栓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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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Takeda GmbH |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60146 |
国药准字H13020316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霉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尖锐湿疣及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等。 |
用于预防和治疗烟酸缺乏症,如糙皮病等。 |
| 用法用量 | 根据病情,可以隔日或每日使用一枚阴道栓剂,疗程由医生决定。如果用其溶液病灶烧灼,则于两次烧灼间隔日 放入一枚阴道栓剂。使用时,患者最好取仰卧位,先将栓剂用水浸湿,然后插入阴道深部。通常以晚间睡前用药为宜。配合使用卫生带,防止污染衣物和被褥。如果外科手术中使用,应使用阴道塞,并在术后1-2小时后拿出阴道塞。 |
0.1克用法如下:口服。成人,一次0.5-2片,一日5片。50毫克用法如下:口服,成人,一次1-4片,一日10片。 |
| 不良反应 | 用药初期,有时会产生局部刺激症状,但很快自行消失,当治疗口腔病变时。请注意其高酸性可能损伤牙釉质。 |
1.常见皮肤潮红和瘙痒。2.偶见头晕、恶心、食欲缺乏等,但可逐渐适应,症状自行消失。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怀孕期间,特别是妊娠晚期,任何宫颈内治疗均应避免,宫颈外和阴道烧灼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聚甲酚磺醛亦不例外,此时应充分考虑药物对母婴的潜在危害,尽管动物试验表明此药无任何致畸作用,但人体试验的结果尚未获得,人们还不清楚哺乳期妇女的乳汁内是否会含有此药的活性成份。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 儿童用药 | 禁用。 |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聚甲酚磺醛是由亚甲基连接的m-甲酚磺酸聚合物,其链长短不一。作用机制为: (1)抗细菌、真菌和原虫感染。(2)选择性地作用于坏死组织和柱状上皮并使之变性,但对正常鳞状上皮无作用。(3)通过使血浆蛋白凝固和显著的刺激血管收缩而起止血作用。聚甲酚磺醛具有广谱的抗菌作用,包括革兰氏阳性菌、革兰氏阴性菌和某些真菌,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对加那氏菌、厌氧菌和滴虫有效。本品无耐药性的报道。2.毒理(1) 慢性毒性对大鼠和狗分别以人类治疗剂量的40倍和9倍给药3个月,未发现相关的毒性作用。对大鼠祛毛的背部做聚甲酚磺醛皮肤耐受试验。在14天观察中的前10天使用不同浓度的聚甲酚磺醛(4%、11%和36%)涂抹,只引起一过性的皮肤发红,最多持续到第三次涂抹就会消失。(2) 生殖毒性对怀孕大鼠和兔的研究证明,聚甲酚磺醛无胚胎毒性或致畸作用。(3) 致突变/致癌性无本品致癌的相关研究,Ames试验证明聚甲酚磺醛无致突变作用。 |
本品为烟酸在体内的转化产物,是辅酶I和辅酶II的重要组成成份,参与体内生物氧化过程。缺乏时可发生糙皮病,症状如皮炎、舌炎、食欲缺乏、烦躁失眠、感觉异常等。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内服。2、本品应避免与眼睛接触。3、本品会加速和增强修复过程,如果用药后出现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无需惊恐。4、经期停止治疗: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5、棉织物及皮革与该药液接触后,须在制剂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6、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在水中浸泡(必要时加入1%~2%的氢氧化钠)。7、出现不良反应较严重时,应停药。 |
1.症状消失后应停药。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烟酰胺无扩张血管作用,服用降血压药的高血压患者需要补充烟酸时可用本品。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聚甲酚磺醛只能局部应用,由于不能排除与其它药物的相互影响,故同一部位避免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药物。 |
1.烟酰胺与异烟肼有拮抗作用,长期服用异烟肼时应适当补充烟酰胺。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