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各种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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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4-氯-2(3氢)-苯并恶唑酮本品每片含氯唑沙宗125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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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华元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安徽东盛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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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762 |
国药准字H2001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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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各种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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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服用。成人一次0.2~0.4g,一日3次,症状严重者可酌情加量,儿童遵医嘱。 |
口服,本品仅用于成人,一次0.l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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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氯唑沙宗过敏者禁用。 |
按照医嘱的剂量服用一般情况下不会产生副作用。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本品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a-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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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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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各种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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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以恶心等消化道症状为主,其次是头昏、头晕、嗜睡等神经系统反应,不良反应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在停药后缓解。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由于尼美舒利通过[1] 尼美舒利是高度选择性抑制炎症性前列腺素合成酶Cox-2的活性,对Cox-1没有作用,所以大大减少消化系统不良反应,对阿司匹林敏感的支气管哮喘亦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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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与酚噻嗪类、巴比妥酸衍生物等中枢神经抑制剂及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时,应减少本品用量。 |
具有出血病史的患者,具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是服用抗血小板凝集药物的患者。因本品主要通过肾脏系统排出体外,如果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肾小球滤过率减少服药的剂量。对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应禁用此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