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对比小儿对乙酰氨基酚片

1图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小儿对乙酰氨基酚片 小儿对乙酰氨基酚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安奇

规格

0.15625g*9包

0.1g*12片

剂型

颗粒

片剂

主要成分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本品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0.5克,辅料为淀粉。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颗粒或混悬型颗粒或细颗粒,气芳香,味甜。

生产企业

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甘肃成纪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63326

国药准字H62021214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和大于12岁儿童,每次2包,一日3次;7-12岁儿童,每次1.5包,一日3次;1-7岁儿童,每次1包,一日3次;3个月-1岁儿童,每次半包,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或遵医嘱。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日。

小儿常用量,按体重每次1~15mg/kg,,4~6小时1次,12岁以下每24小时不超过5次量,疗程不超5天,3岁以下遵医嘱用药。

不良反应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转氨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禁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 本品可通过胎盘,脐带血中浓度为母体的1/4~1/3,故孕妇禁用。2. 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使婴儿致敏并引起皮疹﹑念珠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1.本品可通过胎盘,故应考虑到孕妇用本品后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不良影响。2.虽然哺乳期妇女用本品后在乳汁中可达一定浓度,但在哺乳婴儿尿中尚未发现本品或本品代谢产物排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使用。

儿童用药

体重小于40kg(或年龄小于12岁)的儿童,建议的剂量如下:1. 对于7-12岁的儿童,每次1袋半(每袋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2. 对于2-7岁的儿童,每次1袋(每袋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3. 对于9个月-2岁的儿童,每次1/2袋(每袋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3岁以下儿童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给药间隔。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药理作用

阿莫西林为广谱青霉素类抗生素,克拉维酸钾本身只有微弱的抗菌活性,但具有强大的广谱β内酰胺酶抑制作用,两者合用,可保护阿莫西林免遭β内酰胺酶水解。本品的抗菌谱与阿莫西林相同,且有所扩大。对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及肠球菌均具良好作用,对某些产β内酰胺酶的肠肝菌科细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脆弱拟杆菌等也有较好抗菌活性。本品对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及肠杆菌属等产染色体介导I型酶的肠杆菌科细菌和假单胞菌属无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注意事项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发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4.本品与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和给药间隔;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6.对怀疑伴有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7.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2)可使血清丙氨酸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肝肾功能不全患者、老年患者慎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药物相互作用

1.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磺胺药可减少本品在肾小管的排泄,因而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升高,而且维持较久,血清半衰期延长,毒性也可能增加。2.本品与别嘌醇合用时,皮疹发生率显著增高,故应避免合用。3.本品不宜与双硫仑等乙醛脱氢酶抑制药合用。4.本品与氯霉素合用于细菌性脑膜炎时,远期后遗症的发生率较两者单用时高。5.本品可刺激雌激素代谢或减少其肠肝循环,因此,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6.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等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等抑菌药可干扰本品的杀菌活性,因此不宜与本品合用,尤其在治疗脑膜炎或急需杀菌药的严重感染时。7.本品可加强华法令的作用。8.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在亚抑菌浓度时一般可增强本品对粪肠球菌的体外杀菌作用。9.由于本品在胃肠道的吸收不受食物影响,故可在空腹或餐后服用,并可与牛奶等食物同服;与食物同服可减少胃肠道反应。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脏损害。2.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3.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合用时,有明显增加肾毒性的危险。4.本品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Zidovudine)合用时,可增加其毒性,应避免同时应用。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