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肤康搽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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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儿肤康搽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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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振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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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 品牌 | 繁江 |
康缘 |
| 规格 | 100ml |
10ml*10支 |
| 剂型 | 搽剂 |
合剂 |
| 主要成分 | 芦荟、苦参、白芷、当归、白鲜皮、苍耳子、地肤子、黄柏、石菖蒲、艾叶、皂荚。 |
主要成份是羚羊角、平贝母等。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芳香,放置后有少量沉淀。 |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黄色的液体;气芳香,味甜、微苦。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018 |
国药准字Z10970018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除湿,祛风止痒。用于儿童湿疹、热痱、荨麻疹,证属实热证或风热证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小儿沐浴具有抗菌消毒,滋养和保护皮肤的作用。 |
本品主要用于:1. 本品具有清热解毒,祛痰止咳的功能。2. 用于小儿急性支气管炎符合痰热咳嗽者,表现为发热﹑咳嗽﹑咳吐黄痰﹑咳吐不爽﹑舌质红﹑苔黄腻等。3. 偶见用药后便溏,停药后即可复常,风寒咳嗽或体虚久咳者忌服,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 用法用量 | 外用。每次取本品约30ml,涂擦患处,轻揉2-3分钟,用温水冲洗干净,一日2-3次;也可用本品适量涂抹全身,保持2~3分钟,然后用温水清洗;或用本品200ml,加5~6倍温水稀释后。反复洗涤全身。 |
口服。1. 六个月至一岁,一次5ml,一日3次。2. 二岁至三岁,一次10ml,一日2次。3. 四岁至七岁,一次10ml,一日3次。4. 八岁至十四岁,一次15ml,一日3次,疗程为 5~7 天,或遵医嘱。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偶见药后便溏,停药后即可恢复常。 |
| 禁忌 | 严重感染皮肤病患者不宜使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1.抗变态反应作用:实验表明儿肤康搽剂有明显的迟发变态反应抑制作用,即有抗变态反应的功效。2.抗炎作用:实验结果表明儿肤康搽剂有明显的抑制过敏性炎症的作用,随着药物剂量的增高其抗炎作用越强。3.止痒作用:实验结果表明儿肤康搽剂可显著提高豚鼠对磷酸组胺造成的痒刺激的耐受能力,止痒作用确切。4.儿肤康搽剂的皮肤刺激实验结论:儿肤康搽剂的刺激反应平均值为0,为无刺激性制剂。5.儿肤康搽剂皮肤致敏实验结论:儿肤康搽剂的致敏反应平均值及致敏率均为0,为弱致敏性制剂。6.儿肤康搽剂皮肤急性毒性实验结论:儿肤康搽剂及其5倍、10倍浓度药液与家兔完整和损伤皮肤接触24小时后,连续7天观察未见有全身及局部的毒性反应。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搽剂,切忌内服。2.严重感染皮肤病患者不宜使用。 |
偶见用药后便溏,停药后即可复常;风寒咳嗽或体虚久咳者忌服。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