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气破滞,理气止痛。用于胃肠积滞,胸闷脘痛,脘腹胀痛,呕恶便秘。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青皮(醋炒)、槟榔、苍术(米泔水炒)、陈皮、香附(醋炒)、川芎、厚朴(姜制)、麦芽(炒)、莱菔子(炒)、山楂(炒)、枳实(麸炒)、三棱(醋炒)、六神曲(麸炒)、莪术(醋煮)、牵牛子(炒)、木香、枳壳(麸炒)、五灵脂(醋炒)。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
生产企业 |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029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气破滞,理气止痛。用于胃肠积滞,胸闷脘痛,脘腹胀痛,呕恶便秘。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克,一日1~2次。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
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
成分 |
消气破滞,理气止痛。用于胃肠积滞,胸闷脘痛,脘腹胀痛,呕恶便秘。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过硬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阳虚,主要表现为遇寒则胃脘作痛,畏寒肢凉,大便溏。3.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大便溏。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好转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5.妇女月经量多者慎用。6.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7.哺乳期妇女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