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本品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吐血,咯血,衄血,痔血等症。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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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大黄、黄连、黄芩 |
人参(去芦)、黄芪、当归、天麻、熟地黄、泽泻、决明子、鹿角、菟丝子、细辛、枸杞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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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威海华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大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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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833 |
国药准字Z1098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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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本品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吐血,咯血,衄血,痔血等症。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补脾益气,用于脾气虚所致的体弱、四肢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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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一次3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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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禁用。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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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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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本品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吐血,咯血,衄血,痔血等症。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补脾益气,用于脾气虚所致的体弱、四肢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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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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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本品不宜大量、久服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严重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儿童、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服药期间如出现头晕胀痛、眼痛、眼花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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