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消化不良、食欲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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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10克)含胃蛋白酶100单位,维生素B10.5毫克,山楂300毫克。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酰甲硝唑;其化学名称为:1-(2-苯甲酸乙酯)-2-甲基-5-硝基咪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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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显锋科技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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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890 |
国药准字H20060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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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消化不良、食欲缺乏。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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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5岁以下小儿:一次1袋;5岁以上或成人:一次2袋,一日3次嚼碎服或用40℃~50℃温开水冲服。 |
谨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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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消化道出血患者禁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口腔金属味、头痛、眩晕、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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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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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消化不良、食欲缺乏。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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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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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的患者禁用;3. 血液病(如贫血、白细胞减少等)患者禁用;4. 对本品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5. 严重肝损伤患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