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治疗初期老年性白内障、轻度糖尿病性白内障或并发性白内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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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药片每片含吡诺克辛钠0.8毫克,辅料为:;溶剂辅料为: |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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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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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505 |
国药准字B20020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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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治疗初期老年性白内障、轻度糖尿病性白内障或并发性白内障等。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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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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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眼外伤及严重感染时,暂不使用,或遵医嘱。 |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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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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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治疗初期老年性白内障、轻度糖尿病性白内障或并发性白内障等。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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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极少数患者可有轻微眼部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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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前须将1片药片投入1瓶溶剂中,待药物完全溶解后,方可使用。片剂溶解入溶剂后,应连续使用,在20天内用完。2.糖尿病引起的白内障患者,应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在医师指导下结合其他方法治疗。3.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瓶内眼药水。4.本品宜避光保存;使用后请拧紧瓶盖,以防污染。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