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美沙芬缓释混悬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右美沙芬缓释混悬液
|
肺宁口服液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现代 |
|
| 规格 | 50ml |
每支10ml |
| 剂型 | 混悬剂 |
合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右美沙芬。 |
返魂草。 |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混悬液;味甜,带稠味剂的芳香气味。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052 |
国药准字Z20040061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伴有干咳的感冒、咽喉炎以及其他上呼吸道对症治疗。 |
清热祛痰,止咳平喘。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期痰热咳喘证。证见咳嗽、喘息、咳痰不爽、痰黄粘稠,口渴喜饮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服用以前充分振摇。1.成人和12周岁以上儿童,常用量,每次10毫升,每日二次。2.6~12周岁儿童,常用量,每次5毫升,每日二次。3.2~6周岁儿童,常用量,每次2.5毫升,每日二次。 |
口服。每次1支,每日3次,饭后服,9天为一个疗程。 |
| 不良反应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妊娠3个月内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一般治疗剂量不抑制呼吸,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3.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4.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6.孕妇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及抗抑郁药并用。2.本品不宜与乙醇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并用,因可增强对中枢的抑制作用。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