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福片对比肺宁口服液

1图 异福片

异福片

处方药 非医保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异福片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异福片 异福片 肺宁口服液 肺宁口服液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利福平0.3g与异烟肼0.15g

每支10ml

剂型

片剂

合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活性成分为利福平、异烟肼。

返魂草。

性状

该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橙红色。

生产企业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325

国药准字Z20040061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合于结核病的初治和非多重性耐药的结核病患者的4个月维持期治疗。

清热祛痰,止咳平喘。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期痰热咳喘证。证见咳嗽、喘息、咳痰不爽、痰黄粘稠,口渴喜饮等。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口服。1.体重<50kg者,一次口服利福平0.45g﹑异烟肼0.3g,一日1次。2.体重≥50kg者,一次口服利福平0.6g﹑异烟肼0.3g,一日1次。于饭前30分钟或饭后2小时服用,一般疗程为4个月。

口服。每次1支,每日3次,饭后服,9天为一个疗程。

不良反应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畏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不良反应表现为食欲不佳﹑异常乏力或软弱﹑恶心或呕吐(肝毒性的前驱症状)及深色尿﹑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3.变态反应包括发热﹑多形性皮疹﹑淋巴结病﹑脉管炎﹑紫癜﹑哮喘﹑过敏性休克等。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4.神经系统毒性:周围神经炎多见于慢乙酰化者,并与剂量有明显关系。较多患者表现为步态不稳﹑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或手脚疼痛。此种反应在铅中毒﹑动脉硬化﹑甲亢﹑糖尿病﹑酒精中毒﹑营养不良及孕妇等较易发生。每日服用维生素B610~50mg可以预防或缓解症状。其他不良反应如兴奋﹑欣快感﹑失眠﹑丧失自主力﹑中毒性脑病或中毒性精神病则均属少见,视神经炎及萎缩等严重毒性反应偶有报道。5.血液系统可有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等。6.其他如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口干﹑高血压﹑维生素B6缺乏症﹑高血糖症﹑代谢性酸中毒﹑内分泌功能障碍等偶有报道。

尚不明确。

禁忌

1.对异烟肼、利福平及利福霉素类抗菌药过敏者禁用。2.肝功能严重不全、胆道阻塞者和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

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利福平和异烟肼都可透过胎盘,动物实验证实可引起畸胎和死胎。人类中虽未证实有问题,但孕妇应避免应用,如确有指征应用时,必须充分权衡利弊。2.利福平和异烟肼均可通过乳汁分泌,虽然在人类中尚未证实有问题,哺乳期间应用仍应充分权衡利弊,如果用药则宜暂停哺乳。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本品在5岁以下小儿应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肝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国外临床研究资料表明: 利福平:利福平耐受良好,很少引起严重毒性反应,每日或间断服用本品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有: *轻微、自限性的皮肤反应。典型表现为皮肤发红、瘙痒伴或不伴皮疹、较严重的皮肤过敏反应并不常。 *胃肠反应包括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部不适和腹泻。曾有利福平治疗引起伪膜性肠炎的报道。 *利福平可引起肝炎,应监测肝功能。 *可发生血小板减少,伴或不伴紫癜,通常与利福平间歇治疗有关,如有紫癜发生,立即停药,则紫癜可消失,若出现紫癜后继续用药,有报道引起脑出血甚至死亡者。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中性粒细胞减少、水肿、肌无力和肌病在利福平治疗期间也有少数病人发生。 下列反应常发生于利福平间歇治疗期间,很可能与免疫有关: *流感样综合症包括发热、寒战、头痛、头晕和骨痛等症状发作,常见于间歇治疗后第3~6个月。发生频率不一,若利福平剂量<25mg/kg,每周给药一次者的间歇发生率可达50%。 *气短和喘鸣。 *血压降低和休克。 *急性溶血性贫血。 *急性肾功能衰竭,常由急性肾小管坏死或急性间质性肾炎所致。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酒精中毒、精神病、癫痫、肝功能损害者慎用。婴儿、3个月以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交叉过敏反应,对乙硫异烟胺、吡嗪酰胺、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有关药物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3.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用硫酸酮法进行尿糖测定可呈假阳性反应,但不影响酶法测定结果。4.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5.异烟肼结构与维生素B6相似,大剂量应用时,可使维生素B6大量随尿排出,抑制脑内谷氨酸脱羧变成γ-氨酪酸而导致惊厥,同时也可引起周围神经系统的多发性病变。因此每日同时口服维生素B650~100mg有助于防止或减轻周围神经炎及(或)维生素B6缺乏症状。如出现轻度手脚发麻、头晕,可服用维生素B1或B6,若重度者或有呕血现象,应立即停药。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7.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8.肝功能减退的患者需减少剂量,严重肾功能减退者需减量。9.本品为抗结核化疗继续期治疗应用药物,一般应用4个月,治疗应坚持到痰结核菌阴转、临床症状获最大程度改善为止。10.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11.慢乙酰化患者较易产生不良反应,故宜用较低剂量。12.服药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桔红色。

1.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饮酒可致本品肝毒性发生率增加,增加本品代谢,需调整剂量,并密切观察患者有无肝毒性出现。2.对氨基水杨酸盐可影响本品的吸收,导致利福平血药浓度减低;如必须联合应用时,两者服用间隔至少6小时。3.本品与乙硫异烟胺﹑吡嗪酰胺或其他抗结核药合用可加重其不良反应。与其他肝毒性药合用可增加本品的肝毒性,宜尽量避免。4.氯苯酚嗪可减少利福平的吸收,达峰时间延迟且半衰期延长。5.与咪康唑或酮康唑合用可使后两者血药浓度减低,故本品不宜与咪唑类合用。6.肾上腺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盐皮质激素)﹑抗凝药﹑氨茶碱﹑茶碱﹑氯霉素﹑氯贝丁酯﹑环孢素﹑维拉帕米(异搏定)﹑妥卡尼﹑普罗帕酮﹑甲氧苄啶﹑香豆素或茚满二酮衍生物﹑口服降血糖药﹑促皮质素﹑氨苯砜﹑洋地黄苷类﹑丙吡胺﹑奎尼丁等与本品合用时,由于利福平能诱导肝微粒体酶活性,可使上述药物的药效减弱,因此除地高辛和氨苯砜外,在用本品前和疗程中上述药物需调整剂量。本品与香豆素或茚满二酮类合用时应每日或定期测定凝血酶原时间,据以调整剂量。7.本品可促进雌激素的代谢或减少其肠肝循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作用,导致月经不规则,月经间期出血和计划外妊娠。所以,患者服用本品时,应改用其他避孕方法。8.本品可诱导肝微粒体酶,增加抗肿瘤药达卡巴嗪(dacarbazine)﹑环磷酰胺的代谢,形成烷化代谢物,促使白细胞减低,因此需调整剂量。9.与地西泮(安定)合用可增加后者的消除,使其血药浓度减低,故需调整剂量。10.本品可增加苯妥因在肝脏中的代谢,故两者合用时应测定苯妥因血药浓度并调整用量。11.本品可增加左旋甲状腺素在肝脏中的降解﹑因此两者合用时左旋甲状腺素剂量应增加。12.本品亦可增加美沙酮﹑美西律在肝脏中的代谢,引起美沙酮撤药症状和美西律血药浓度减低,故合用时后两者需调整剂量。13.丙磺舒可与利福平竞争被肝细胞的摄人,使利福平血药浓度增高并产生毒性反应。但该作用不稳定,故通常不宜加用丙磺舒以增高本品的血药浓度。14.异烟肼为维生素B6的拮抗剂,可增加维生素B6经肾排出量,易致周围神经炎的发生。同时服用维生素B6者,需酌情增加用量。15.本品不宜与其他神经毒药物合用,以免增加神经毒性。16.与环丝氨酸合用时可增加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如头昏或嗜睡),需调整剂量,并密切观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征象,尤其对于从事需要灵敏度较高工作的患者。17.本品可抑制卡马西平的代谢,使其血药浓度增高,引起毒性反应;卡马西平则可诱导异烟肼的微粒体代谢,使具有肝毒性的中间代谢物增加。18.与对乙酰氨基酚合用时,由于异烟肼可诱导肝细胞色素P-450,使前者形成毒性代谢物的量增加,可增加肝毒性及肾毒性。19.与阿芬太尼合用时,由于异烟肼为肝药酶抑制剂,可延长阿芬太尼的作用;与双硫仑合用可增强其中枢神经系统作用,产生眩晕﹑动作不协调﹑易激惹﹑失眠等;与安氟醚合用可增加具有肾毒性的无机氟代谢物的形成。20.不可与麻黄碱﹑颠茄同时服用,以免发生或增加不良反应。21.含铝制酸药可延缓并减少异烟肼口服后的吸收,使血药浓度减低,应避免同时使用,或在口服制酸药前至少1小时服用本品。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