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硫异烟胺肠溶片对比肺宁口服液

1图 丙硫异烟胺肠溶片

丙硫异烟胺肠溶片

处方药 医保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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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硫异烟胺肠溶片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丙硫异烟胺肠溶片 丙硫异烟胺肠溶片 肺宁口服液 肺宁口服液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0.1g*100片

每支10ml

剂型

片剂(肠溶)

合剂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丙硫异烟胺。

返魂草。

性状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

生产企业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339

国药准字Z20040061

作用与功效

本品仅对分枝杆菌有效,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结核病经一线药物(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和乙胺丁醇)治疗无效者。

清热祛痰,止咳平喘。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期痰热咳喘证。证见咳嗽、喘息、咳痰不爽、痰黄粘稠,口渴喜饮等。

用法用量

1. 成人常用量:口服,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一次25omg,一日2~3次。 2. 小儿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一次按体重口服4~5mg/kg,一日3次。

口服。每次1支,每日3次,饭后服,9天为一个疗程。

不良反应

1. 发生率较高者有:精神忧郁(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2. 发生率较少者有:步态不稳或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手足疼痛(周围神经炎),精神错乱或其他精神改变(中枢神经系统毒性),眼或皮肤黄染(黄疸,肝炎)。 3. 发生率极少者有:视力模糊或视力减退,合并或不合并眼痛(视神经炎),月经失调或怕冷,性欲减退(男子),皮肤干而粗糙,甲状腺功能减退,关节疼痛,僵直肿胀。4. 如持续发生以下情况者应予注意:腹泻,唾液增多,流口水,食欲减退,口中金属味,恶心,口痛,胃痛,胃部不适,呕吐(胃肠道紊乱,中枢神经系统毒性),眩晕(包括从卧位或坐位起身时),嗜睡,软弱(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服。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12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 交叉过敏,患者对异烟肼、吡嗪酰胺、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相近的药物过敏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2. 对诊断的干扰: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增高。 3. 有下列情况时慎用:糖尿病、严重肝功能减退。 4. 治疗期间须进行检验:(1) 用药前和疗程中每2~4周测定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但上述试验值增高不一定预示发生临床肝炎,并可能在继续治疗过程中恢复。 (2) 眼部检查,如治疗过程中出现视力减退或其他视神经炎症状时应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1.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 与环丝氨酸同服可使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发生率增加﹐尤其是全身抽搐症状。应当适当调整剂量﹐并严密监查中枢神经系统毒性症状。2. 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可能加重其不良反应。3. 本品为维生素B6拮抗剂﹐可增加其肾脏排泄。因此﹐接受丙硫异烟胺治疗的患者﹐维生素B6的需要量可能增加。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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