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福昔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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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利福昔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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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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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 品牌 | 唯达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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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1g |
15g |
| 剂型 | 片剂 |
凝胶剂 |
| 主要成分 | 利福昔明。 |
本品每支含盐酸特比萘芬0.15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醋酸 二钠、三乙醇胺。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047 |
国药准字H20066830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对利福昔明敏感的病原菌引起的肠道感染,包括急性和慢性肠道感染、腹泻综合症、夏季腹泻、旅行性腹泻和小肠结膜炎等。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 用法用量 | 1.成人口服,每次0.2g(1片),每日4次。|2.6-12岁儿童口服,每次0.1-0.2g,每日4次。|3.12岁以上儿童剂量同成人。|4.可根据医嘱调节剂量和服用次数。|5.除非是遵照医嘱的情况下,每一次疗程不超过7天。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 不良反应 | 本药不良反应较轻微﹐在局部和全身用药均有良好的耐受性。部分患者用药后可出现恶性(通常出现在第一次服药后)﹐但症状迅速消退。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荨麻疹样皮肤反应。1. 中枢神经系统:有出现头痛的报道。2. 代谢/内分泌系统:肝性脑病患者服用本药后可出现体重下降﹐血清钾和血清钠浓度轻度升高。3. 胃肠道系统:常见的症状为腹胀、腹痛、恶性和呕吐。以上症状发生率均低于1%。4. 皮肤:大剂量长期用药﹐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荨麻疹样皮肤反应。5. 其他:有用药后可能引起足水肿的报道。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 禁忌 | 以下患者禁用:1. 本药或利福霉素类药过敏者。2. 肠梗阻者。3. 严重的肠道溃疡性病变者。 |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 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动物试验本药无致畸作用,但妊娠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因此,妊娠期妇女需权衡利弊后用药。2. 药物对哺乳的影响、本药口服后只有极少量被吸收,在乳汁中的浓度也极低。哺乳妇女可在适当医疗监测的情况下服用本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 儿童用药 | 1. 建议6岁以下儿童不要服用。2. 6岁及6岁以上儿童服用方法请参见[用法用量]。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能高度选择性地抑制真菌麦角鲨烯环氧化酶,阻断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麦鲨烯环氧化反应而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从而发挥抑制和杀灭真菌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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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儿童连续服用本药不能超过7日。2. 对6岁以下儿童建议不要服用本药片剂。3. 长期大剂量用药或肠粘膜受损时﹐会有极少量(小于1%)被吸收﹐导致尿液呈粉红色。4. 请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5. 如果出现对抗生素不敏感的微生物﹐应中断治疗并采取其他适当治疗措施。6. 对驾驶和操纵机器的影响:未知。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口服利福昔明只有少于1%口服剂量经肠胃吸收﹐所以不会引起药物的相互作用而导致全身问题。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