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克洛片对比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1图 头孢克洛片

头孢克洛片

处方药 医保乙类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头孢克洛片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头孢克洛片 头孢克洛片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类型

处方药

OTC甲类

品牌

唯达宁

规格

0.25g*8片

15g

剂型

片剂

凝胶剂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头孢克洛。

本品每支含盐酸特比萘芬0.15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醋酸 二钠、三乙醇胺。

性状

生产企业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102

国药准字H20066830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用法用量

口服。1. 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2. 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给予,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不良反应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等。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禁忌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 孕妇慎用。2. 本品可经乳汁排出,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新生儿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1.本品为广谱半合成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强2~4倍。对革兰阴性杆菌包括对大肠埃希菌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较头孢氨苄强,与头孢羟氨苄相仿,对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2.9~8mg/L的本品可抑制所有流感嗜血杆菌,包括对氨苄西林耐药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病奈瑟菌对本品很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均对本品耐药。2.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细胞。

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能高度选择性地抑制真菌麦角鲨烯环氧化酶,阻断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麦鲨烯环氧化反应而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从而发挥抑制和杀灭真菌的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 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强利尿药,卡氮芥、链佐星等抗肿瘤药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肾毒性药物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可能。2. 克拉维酸可增强本品对某些因产生β-内酰胺酶而对本品耐药的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3. 口服丙磺舒可延迟本品的排泄。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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