蟹黄肤宁软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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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蟹黄肤宁软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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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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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 品牌 | 唯达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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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g |
15g |
| 剂型 | 软膏剂 |
凝胶剂 |
| 主要成分 | 螃蟹壳、黄柏、苦参、昆布、蛤壳。 |
本品每支含盐酸特比萘芬0.15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醋酸 二钠、三乙醇胺。 |
| 性状 | 明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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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043 |
国药准字H20066830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主治浅部皮肤真菌病(手、足癣,体癣,股癣)属湿热浸淫者。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 用法用量 | 涂于患处,早晚各1次。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 不良反应 | 1.涂药处皮肤发生灼热刺痛。2.偶见涂药处皮肤出现红斑,小丘疹,湿疹化样变。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 禁忌 | 1.本品禁与眼睛接触。2.本品不适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麻疹等病。 |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1.涂药处皮肤发生灼热刺痛。2.偶见涂药处皮肤出现红斑,小丘疹,湿疹化样变。 |
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能高度选择性地抑制真菌麦角鲨烯环氧化酶,阻断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麦鲨烯环氧化反应而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从而发挥抑制和杀灭真菌的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口腔等黏膜处。3.本品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性。4.忌烟酒、辛辣、油腻食物。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使用本品发生症状加重并呈湿疹化者,应去医院就诊。7.涂药量应根据皮损面积大小增减。8.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9.涂药量应根据皮损面积大小增减。10.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