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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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支含盐酸特比萘芬0.15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醋酸二钠、三乙醇胺。 |
苦参、蜂胶、牡丹皮、灯盏细辛。辅料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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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圣科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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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830 |
国药准字Z20025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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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带状疱疹、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水痘、手足口病、湿疹、皮炎、荨麻疹、痤疮、疣类等病毒性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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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外用,加药液保湿外敷(根据带状疱疹皮损的面积大小、皮损部位,剪裁适当大小的粘胶棉垫,滴加药液润湿后敷于患处,四周用配备的胶带粘封。待药液干后视情况补充适量药液)。每日补药2~4次,1~2日换棉垫一次,6~8日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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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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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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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带状疱疹、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水痘、手足口病、湿疹、皮炎、荨麻疹、痤疮、疣类等病毒性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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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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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只供外用,勿内服;(2)本品久置可能有沉淀,但不影响疗效,振摇后使用;(3)对有皮肤破损者慎用;(4)对蜂胶(花粉)及本品成分过敏者慎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症状,请立即停止用药,必要时遵医嘱或辅以抗过敏药物治疗;(5)生殖型单纯性疱疹患者禁用;(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