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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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支含盐酸特比萘芬0.15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醋酸二钠、三乙醇胺。 |
广藿香、紫苏叶、香薷、陈皮、厚朴(姜炙)、枳壳(炒)、砂仁、白扁豆(炒)、山楂(炒)、六神曲(炒)、麦芽(炒)、茯苓、甘草、滑石、朱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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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同药集团大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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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830 |
国药准字Z1402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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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胃脘胀痛、呕吐酸水、腹胀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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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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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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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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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胃脘胀痛、呕吐酸水、腹胀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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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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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朱砂,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