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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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沙坦钾。 |
本品活性成份为苯扎贝特。化学名称:[对-4-氯苯甲酰-β-氨乙基苯氧]异丁酸。分子式:C19H20ClNO4分子量:36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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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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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80006 |
国药准字H20070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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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治疗高甘油三酯血症、高胆固醇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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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可同其他抗高血压药物一起使用。本品可与或不与食物同时服用。对大多数病人,通常起始和维持剂量为每天一次50mg。治疗3至6周可达到最大降压效果。在部分病人中,剂量增加到每天一次100mg可产生进一步的降压作用。对血管容量积不足的病人(例如应用大剂量利尿剂治疗的病人),可考虑采用每天一次25mg的起始剂量(见注意事项)。对老年病人或肾损害病人包括做血液透析的病人,不必调整起始剂量。对有肝功能损害病史的的病人应考虑使用较低剂量(见注意事项)。 |
1.成人常用量:每日3次,每次0.2-0.4g。可在饭后或与饭同服。疗效佳者维持量可为每日2次,每次0.4g。2.肾功能障碍时按肌酐清除率调整计量:40-60ml/min时,.每日2次,每次0.4g;15-40ml/min时,每日或隔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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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临床试验发现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轻微且短暂,一般不需终止治疗,应用本品总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类似。在对原发性高血压的临床对照研究中,发生率1%、与药物有关、发生率比安慰剂高的唯一不良反应是头晕。另外,不足1%的病人发生与剂量有关的体位性低血压。尽管皮疹在对照临床试验中的发生率较安慰剂低,但也有个别报导。在这些原发性高血压的临床双盲对照研究中,应用本品后,不论是否与药物有关,发生率在1%及以上的不良反应有除上述不良事件外,临床研究中至少两个病人/受试者使用氯沙坦后发生潜在的严重不良事件或发生率<1%的其他不良事件如下,不能确定这些事件是否与氯沙坦有因果关系:详见说明书。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如消化不良、厌食、恶心、呕吐、饱胀感、胃部不适等,其它较少见的不良反应还有头痛、头晕、乏力、皮疹、瘙痒、阳萎、贫血及白细胞计数减少等。2.偶有胆石症或肌炎(肌痛、乏力)。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在患有肾病综合征及其它肾损害而导致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3.偶有血氨基转移酶增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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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详见说明书。老年用药:种族基于LIFE研究,尽管两个治疗组均有效降低黑人患者的血压,但与阿替洛尔相比,氯沙坦在降低心血管患病率和死亡率方面的益处不适用于黑人高血压伴左心室肥厚患者。在所有参加LIFE研究的患者(n=9193)中,与阿替洛尔组相比,氯沙坦组心血管死亡、中风和心肌梗死的首要综合终点危险性下降13%(p=0.021)。在LIFE研究中,与阿替洛尔相比,氯沙坦降低黑人以外的高血压伴左心室肥厚患者(n=8660)心血管患病和死亡的危险性,观测指标为心血管死亡、中风和心肌梗死的首要临床终点综合发生率(p=0.003)。然而,在这个研究中,阿替洛尔组的黑人患者与氯沙坦组相比较,其经历首要综合终点的危险性较低(p=0.03)。在黑人患者的亚组中(n=533;LIFE研究中6%的患者),阿替洛尔组的263位患者中有29位(11%,25.9/每1000患者-年)出现首要终点,而氯沙坦组的270位患者中有46位(17%,41.8/每1000患者-年)。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妊娠期的安全性未确立,故孕妇不推荐使用。本品是否分泌进入乳汁不详,故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儿童用药:儿童服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目前尚无实验研究加以证实,故不宜应用。老年用药:老年人应根据肝肾功能状态调节用药剂量。如有肾功能不良时,须适当减少本品用药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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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治疗高甘油三酯血症、高胆固醇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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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肝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4.过敏体质者慎用;5.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 |
1.本品对诊断有干扰, ①血红蛋白、白细胞计数可能减低。 ②血氨基转移酶可能增高。③血肌酐升高。 2.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 ①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 ②肝肾功能试验; ③血脂 ④血肌酸磷酸激酶。 3.如用药后临床上出现胆石症、肝功能显著异常、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 4.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糖尿病等。某些药物也可引起高血脂,如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β阻滞剂等,停药后,则不再需要相应的抗高血脂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