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吐药。用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格拉司琼,其化学名称为1-甲基-N-(内向-9-甲基-9-氮质双环[3,3,1]壬烷-3-基)-IH-吲哚-3-甲酰胺盐酸盐。 |
本品为天花粉、威灵仙、白花蛇舌草、人工牛黄、龙葵、胆南星、乳香(制)、没药、人参、黄芪、珍珠(制)、猪苓、蛇蜕、冰片、人工麝香等制成的胶囊剂。 |
|
| 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通化华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196 |
国药准字Z10880008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止吐药。用于: |
清热解毒,活血化瘀、散结止痛。对食管癌、胃癌有一定抑制作用;配合化疗、放疗、可提高其疗效。 |
|
| 用法用量 |
本品通过口服给药,与静脉、肌肉注射给药配合使用, ①成人:剂量一般为每次1mg,每天2次。 ②儿童:剂量为每次20μg/kg,每天2次。一般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为12小时后服用。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饭后半小时用蜂蜜水或温水送下(吞咽困难可将药粉倒出... |
|
|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止吐药。用于: |
清热解毒,活血化瘀、散结止痛。对食管癌、胃癌有一定抑制作用;配合化疗、放疗、可提高其疗效。 |
|
| 药理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
| 注意事项 |
①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②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③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④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⑤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不宜与洋地黄类药物同用。2.运动员慎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