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伤风感冒,畏冷发热,咽喉肿痛,头痛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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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大青叶、连翘、桑枝、荆芥、防风、紫苏叶。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柠檬酸、杏仁香精。 |
金银花、黄芩、连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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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海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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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610 |
国药准字Z20043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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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伤风感冒,畏冷发热,咽喉肿痛,头痛咳嗽。 |
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咳嗽、咽喉肿痛、发热、头痛、鼻塞、流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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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2个月至一岁一次4毫升,二至五岁一次6毫升,六至八岁一次8毫升,九至十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按量杯刻度使用)。 |
直肠给药,小儿一次1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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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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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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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伤风感冒,畏冷发热,咽喉肿痛,头痛咳嗽。 |
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咳嗽、咽喉肿痛、发热、头痛、鼻塞、流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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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病重者主意综合治疗。 2.本品久置有少量沉淀,不影响使用,用时摇散。 3.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4.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风寒感冒这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部不红者。 6.本品适用于小儿风热感冒轻症,若见高热者应该及时去医院就诊。 7.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恶寒发热,无汗,喉痒咳嗽,咽不红肿; 2.脾胃虚弱,大便稀溏者慎用; 3.用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