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宣泄肺胃。用于小儿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属风热证,症见:发热、鼻塞、咽痛、流涕、口渴、咳嗽、汗出、舌红或苔薄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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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石膏、大青叶、桑叶、芦根、甘草。 |
川贝母、大黄、全蝎、琥珀、僵蚕(麸炒)、牛黄、冰片、天麻、黄连、胆南星、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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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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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132 |
国药准字Z14021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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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宣泄肺胃。用于小儿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属风热证,症见:发热、鼻塞、咽痛、流涕、口渴、咳嗽、汗出、舌红或苔薄黄。 |
化积,镇惊熄风,清热豁痰,用于小儿急热惊风,四肢抽搐,痰涎壅盛,发热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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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1岁以下,一次3g;1~3岁,一次6g;4~6岁,一次9g;7岁以上,一次12g;一日3次。 |
口服。一次0.3~0.6g,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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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患者发生恶心,呕吐,腹泻。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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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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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宣泄肺胃。用于小儿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属风热证,症见:发热、鼻塞、咽痛、流涕、口渴、咳嗽、汗出、舌红或苔薄黄。 |
化积,镇惊熄风,清热豁痰,用于小儿急热惊风,四肢抽搐,痰涎壅盛,发热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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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风寒感冒者不宜使用;3.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
1. 用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 脾胃虚寒者慎用;3. 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4. 服药期间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5.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