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法林钠片
Orion Corporation Orion Phar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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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华法林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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缬沙坦氢氯噻嗪分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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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3毫克/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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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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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华法林钠。 |
缬沙坦氢氯噻嗪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缬沙坦、氢氯噻嗪。 |
| 性状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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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Orion Corporation Orion Pharm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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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J20171095 |
国药准字H20110092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1. 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2. 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死的辅助用药。3. 对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可予预防性用药。 |
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度~中度原发性高血压。缬沙坦氢氯噻嗪不适合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
| 用法用量 | 1.口服,成人常用量:避免冲击治疗口服第1~3天3~4mg(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半量即可),3天后可给维持量一日2.5~5mg(可参考凝血时间调整剂量使INR值达2~3)。2.因本品起效缓慢,治疗初2天由于血浆抗凝蛋白细胞被抑制可以存在短暂高凝状态,如须立即产生抗凝作用,可在开始同时应用肝素,待本品充分发挥抗凝效果后再停用肝素。 |
缬沙坦氢氯噻嗪每片含有缬沙坦80mg和氢氯噻嗪12.5mg。当用缬沙坦单一治疗不能满意控制血压时,用氢氯噻嗪25mg每日一次不能满意控制血压或发生低血钾时,可改用缬沙坦氢氯噻嗪(含缬沙坦80mg/氢氯噻嗪12.5mg)每次一片,每日一次,在服药2-4周内可达到最大的抗高血压疗效。 对于轻至中度的肾功能衰竭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或轻至中度肝功能衰竭(非胆管性无胆汁淤积)的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
| 不良反应 | 1.过量易致各种出血。2.早期表现有瘀斑﹑紫癜﹑牙龈出血﹑鼻衄﹑伤口出血经久不愈,月经量过多等3.出血可发生在任何部位,特别是泌尿和消化道。肠壁血肿可致亚急性肠梗阻,也可见硬膜下颅内血肿和穿刺部位血肿。4.偶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瘙痒性皮疹,过敏反应及皮肤坏死。5.大量口服甚至出现双侧乳房坏死,微血管病或溶血性贫血以及大范围皮肤坏疽。6.一次量过大的尤其危险。 |
国外的临床试验已在超过4300名的患者中评估了缬沙坦氢氯噻嗪复方制剂的安全性。所出现的不良反应通常都为轻度和一过性。3项对照试验中总共包括了7616名患者,这些试验中所出现的不良事件列于下表。在这7616名患者中,有4372名接受了缬沙坦和氢氯噻嗪的联合治疗。缬沙坦氢氯噻嗪不良反应的总体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缬沙坦氢氯噻嗪治疗组中,所有发生率为1%的不良事件见下表,不论是否与试验药物有关。其余详见内部说明书。 |
| 禁忌 | 肝肾功能损害﹑严重高血压﹑凝血功能障碍伴有出血倾向﹑活动性溃疡﹑外伤﹑先兆流产﹑近期手术者禁用。妊娠期禁用。老年人或月经期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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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 易通过胎盘并致畸胎.妊娠期使用本品可致\"胎儿华法林综合征,发生率可达5%~。0%.表现为骨骺分离﹑鼻发育不全﹑视神经萎缩﹑智力迟钝,心﹑肝﹑脾﹑胃肠道﹑头部等畸形.妊娠后期应用可致出血和死胎,故妊娠早期2个月及妊娠后期。 个月禁用本品.遗传性易栓症孕妇应用本品治疗时可给予小剂量肝素并接受严密的实验监控。2. 少量华法林可由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每日服 5~10mg,血药浓度一般为0.48~1.8μg/ml,乳汁及婴儿血浆中药物浓度极低,对婴儿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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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应按个体所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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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人应慎用,且用量应适当减少并个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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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口服胃肠道吸收迅速而完全,生物利用度高达100%。吸收后与血浆蛋白结合率达98%~99%,能透过胎盘,母乳中极少。主要由肺、肝、脾和肾中储积。由肝脏代谢,代谢产物由肾脏排泄。服药后12~18小时起效,36~48小时达抗凝高峰,维持3~6d,t1/2约37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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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严格掌握适应症,在无凝血酶原测定的条件时,切不可滥用本品。2.个体差异较大,治疗期间应严密观察病情,并依据凝血酶原时间INR值调整用量。治疗期间还应严密观察口腔黏膜﹑鼻腔﹑皮下出血及大便隐血﹑血尿等,用药期间应避免不必要的手术操作,选期手术者应停药7天,急诊手术者需纠正PTINR值≤1.6,避免过度劳累和易致损伤的活动。3.若发生轻度出血,或凝血酶原时间已显著延长至正常的2.5倍以上,应即减量或停药。严重出血可静注维生素Kl10~20mg,用以控制出血,必要时可输全血﹑血浆或凝血酶原复合物。4.于本品系间接作用抗凝药,半衰期长,给药5~7日后疗效才可稳定,因此,维持量足够与否务必观察5~7天后方能定论。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定期监测血压和血钾水平;5.驾驶和操作机器时应小心。 |
| 药物相互作用 | 1. 增强本品抗凝作用的药物有:阿司匹林、水杨酸钠、胰高血糖素、奎尼丁、吲哚美辛、保泰松、奎宁、利尿酸、甲磺丁脲、甲硝唑、别嘌呤醇、红霉素、氯霉素、某些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头孢菌素类、苯碘达隆、西米替丁、氯贝丁酯、右旋甲状腺素、对乙酰氨基酚等。2. 降低本品抗凝作用的药物:苯妥英钠、巴比妥类、口服避孕药、雌激素、考来烯胺、利福平、维生素K类、氯噻酮、螺内酯、扑痛酮、皮质激素等。不能与本品合用的药物:盐酸肾上腺素、阿米卡星、维生素B12、间羟胺、缩宫素、盐酸氯丙嗪、盐酸万古霉素等。3. 本品与水合氯醛合用,其药效和毒性均增强,应减量慎用。维生素K的吸收障碍或合成下降也影响本品的抗凝作用。 |
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用可以增加缬沙坦氢氯噻嗪的抗高d压疗效。与保钾利尿剂、补钾制剂或含钾的盐替代物、或其他可以改变血清钾的药物(如肝素)合用需要谨慎并监测血钾水平。有报道,同时使用锂、ACE抑制剂和/或噻嗪类利尿剂,可引起血清锂浓度可逆性升高和锂中毒。没有同时应用缬沙坦与锂的经验。因此,在联合应用锂和缬沙坦氢氯噻嗪的情况下,建议定期检测血清锂水平。缬沙坦单独与下列任何药物之间没有观察到有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这些药物包括:西咪替丁、华法令、呋塞米、地高辛、阿替洛尔、吲哚美辛、你氢氯噻嗪、氨氯地平和格列本脲。因为缬沙坦氢氯噻嗪中含有噻嗪类利尿剂的成分,所以可能发生下列相互作用:噻嗪类药物包括氢氯噻嗪可以增强箭毒衍生物的作用。与非留体类抗炎药物合用(如水杨酸衍生物、吲哚美辛)可能减弱缬沙坦氢氯噻嗪中噻嗪类成分的利尿和抗高血压的活性。如同时存在血容量不足则可能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与排钾利尿剂(如呋塞米)、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两性霉素B、甘珀酸、青霉素G或水杨酸行生物同时服用可以加剧钾的丢失。噻嗪类导致的低钾或低镁可以增加服用洋地黄类药物患者发生心律失常的危险。调整胰岛素或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