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体果胶铋胶囊对比短肽型肠内营养剂

1图 胶体果胶铋胶囊

胶体果胶铋胶囊

处方药 医保乙类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胶体果胶铋胶囊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胶体果胶铋胶囊 胶体果胶铋胶囊 短肽型肠内营养剂 短肽型肠内营养剂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50mg(以Bi计算)

125g*1袋

剂型

胶囊剂

-

主要成分

主要成分胶体果胶铋。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水解乳清蛋白、麦芽糖糊精、植物油、矿物质、维生素、微量元素等。

性状

本品内容物为黄色颗粒或粉末。

粉剂

生产企业

山西好医生药业有限公司

Milupa GmbH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4012

注册证号H20170170

作用与功效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用于胃肠道功能有损失,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3粒﹐一日4次﹐分别于三餐前1小时及临睡时服用。

1.在容器中先注入50毫升温开水,加入百普素1袋,充分混合。待粉剂完全溶解后,再加温开水至500毫升,轻轻搅拌混匀即可。2.口服或管饲喂养。管饲喂养时,先置一根喂养管到胃、十二指肠或空肠上端部分。正常滴速为每小时100-125毫升(开始时滴速宜慢),剂量根据病人需要,由医生处方而定。3.一般病人,每天给予2000kcal(4袋)即可满足机体对营养成分的需求。4.高代谢病人(烧伤、多发性创伤),每天可用到4000kcal(8袋)以适应机体对能量需求的增加。5.对初次胃肠道喂养的病人,初始剂量最好从每天1000kcal(4袋)开始,在2-3天内逐渐增加至需要量。

不良反应

服用本品后,粪便可呈无光泽的黑褐色,但无其他不适,当属正常反应,停药后1-2天内粪便色泽转为正常。

偶见高渗性腹泻。

禁忌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孕妇禁用。

1.肠道功能衰竭患者禁用;2.完全性肠道功能梗阻患者禁用;3.严重腹腔内感染患者禁用;4.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5.对本品中任一成分有先天性代谢障碍的患者禁用;6.顽固性腹泻等需要进行肠道休息处理的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本品为营养支持用药,具体使用由医生处方决定。

儿童用药

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不能作为1岁以内的婴儿;2.不宜作为1~5岁儿童的单一营养来源;3.使用时应根据病人情况由医生处方决定。

老人用药

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口服后可在胃黏膜上形成保护性薄膜,并能刺激胃黏膜上皮细胞分泌粘液,增加对黏膜的保护作用。此外,能杀灭幽门螺杆菌,促进胃炎愈合。

注意事项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长期大量服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严禁经静脉输注;2.溶解配制时应谨慎操作以保证产品的卫生;溶解配制好的产品应尽量一次用完。若有剩余,应置于有盖容器中,4℃条件下保存,但不得超过24小时。3.严重糖代谢异常的患者慎用;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得与牛奶同服。2.不能与强力制酸药同服,否则可降低疗效。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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