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益气养血,清热解毒,理气化瘀。用于气血两虚证原发性肺癌化疗者,症见神疲乏力,少气懒言,头晕眼花,食欲不振,气短自汗,咳嗽,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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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芪、当归、白英、龙葵、丹参、半枝莲、蛇莓、郁金。 |
活性成份为:氟维司群,其化学名称为:7α-[9-(4,4,5,5,5-五氟戊基亚硫酰基)壬基]雌淄-1,3,5(10)-三烯-3,17-β-二醇;其辅料为:乙醇96%,苯甲醇,苯甲酸苄酯,蓖麻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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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 |
AstraZenecaUK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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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64 |
H2010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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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养血,清热解毒,理气化瘀。用于气血两虚证原发性肺癌化疗者,症见神疲乏力,少气懒言,头晕眼花,食欲不振,气短自汗,咳嗽,疼痛。 |
本品可用于在抗雌激素辅助治疗后或治疗过程中复发的,或是在抗雌激素治疗中进展的绝经后(包括自然绝经和人工绝经)雌激素受体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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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与化疗同时使用。每4周为1周期,2个周期为1疗程。 |
1.成年女性(包括老年妇女):推荐剂量为每月给药一次,一次250mg。尚缺乏更高剂量下中国患者使用的安全有效性信息。 2.儿童及青少年:因尚未确定本品在儿童及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故不推荐在该年龄层中使用本品。 3.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对于轻度至中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无需调整剂量。未在严重肾功能损害的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中评价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建议这些患者慎用。 4.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对于轻度至中度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在这些患者中氟维司群的暴露可能增加,故应慎用本品。没有本品对于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研究资料。 5.使用方法:臀部缓慢肌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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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副作用可能包括热潮红、关节痛、疲劳、头痛、恶心、呕吐、腹泻、皮疹、肝功能异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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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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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益气养血,清热解毒,理气化瘀。用于气血两虚证原发性肺癌化疗者,症见神疲乏力,少气懒言,头晕眼花,食欲不振,气短自汗,咳嗽,疼痛。 |
本品可用于在抗雌激素辅助治疗后或治疗过程中复发的,或是在抗雌激素治疗中进展的绝经后(包括自然绝经和人工绝经)雌激素受体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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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试验表明,本品对小鼠移植性肝癌(Heps)、肺癌(Lewis)及(LA795)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具有增强小鼠迟发型超敏反应的作用,并能诱导活化人淋巴细胞杀伤肿瘤细胞。可提高T淋巴细胞的增殖能力,减轻顺铂、环磷酰胺等化疗药物的部分毒性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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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定期检查肝功能;4. 避免与CYP3A4强抑制剂或诱导剂合用;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