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海瘿瘤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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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五海瘿瘤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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羟基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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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5g*10袋 |
0.5g*100片 |
| 剂型 | 丸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海带、海藻、海螵蛸、蛤壳、昆布、夏枯草、白芷、川芎、木香、海螺(煅)。 |
本品主要成份是羟基脲。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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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342 |
国药准字H14020411 |
| 作用与功效 | 软坚消肿。用于痰核瘿瘤,瘰疬,乳核。 |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2.对黑色素瘤﹑黑棘皮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g,一日2次。 |
1.口服,CML每日20~60mg/kg,每周两次,6周为一疗程;2.头颈癌、宫颈鳞癌等每次80mg/kg,每三天1次,需与放疗合用。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可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停药后1~2周可恢复。2.有时出现胃肠道反应,尚有致睾丸萎缩和致畸胎的报道。3.偶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脱发,亦有本药引起药物性发热的报道,重复给药时可再出现。4.国外有报道,在骨髓增殖异常的病人中,使用羟基脲出现了皮肤血管毒性反应,包括血管溃疡和血管坏死,报道出现血管毒性的病人多数曾经或者正在接受干扰素治疗。如果使用羟基脲发生血管溃疡或者坏死,应当停止用药。 |
| 禁忌 | 孕妇忌服。 |
水痘﹑带状疱疹及各种严重感染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忌服。 |
本品有诱变﹑致畸胎及致癌的潜在可能,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该药应当远离儿童。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肾功能可能较差,故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减少剂量。 |
| 药理作用 | 1.海带、海蛤粉、海螺壳、海螵蛸、海藻为海洋中动植物,含有钾、钠、钙、镁、碘等多种无机盐与微量元素。2.夏枯草为唇形科植物,含有皂甙、熊果酸、鞣质、咖啡酸等。3.川芎为伞形科植物,含有挥发油、川芎嗪、阿魏酸、大黄酚、香荚兰醛等。4.白芷含有白芷素、白芷醚、去甲基苏北罗新等成分。5.木香含有木香碱、菊糖、挥发油等。现代医学认为,甲状腺肿大多因机体缺碘使甲状腺激素合成和分泌减少,反馈作用使垂体前叶分泌促甲状腺激素增多,于是引起甲状腺呈弥漫性增大、肥大、纤维化、钙化、囊性样变等病理改变。如能及时纠正缺碘,可使甲状腺恢复常态。本品海带、海藻等均为含碘量较高的动植物。夏枯草、白芷、川芎、木香又具有松弛平滑肌痉挛,扩张毛细血管,改善微循环,抗菌消炎,解热镇痛作用,故而方中配伍其药理作用是通过改善局部血液循环,补充缺碘而达到消散甲状腺肿大的治疗作用。 |
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可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停药后1~2周可恢复; 2.有时出现胃肠道反应,尚有致睾丸萎缩和致畸胎的报道; 3.偶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脱发,亦有本药引起药物性发热的报道,重复给药时可再出现。 4.国外有报道,在骨髓增殖异常的病人中,使用羟基脲出现了皮肤血管毒性反应,包括血管溃疡和血管坏死,报道出现血管毒性的病人大多数曾经或者正在接受干扰素治疗。如果使用羟基脲发生血管溃疡或者坏死,应当停止用药。 |
| 注意事项 | 忌食生冷、油腻、辛辣。 |
1.服用本品可使患者免疫机能受到抑制,故用药期间避免接种死或活病毒疫苗,一般停药2个月至1年才可考虑接种疫苗。2.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增加液体的摄入量,以增加尿量及尿酸的排泄。3.定期监测白细胞、血小板、血中尿素氮、尿酸及肌苷浓度。4.下列情况应慎用:(1)严重贫血未纠正前、骨髓抑制、肾功能不全、痛风、尿酸盐结石史等。(2)对羟基脲的处理过程应该谨慎。配药或者接触装有羟基脲的药瓶时应当戴上一次性手套,且在接触含有羟基脲的药瓶或者胶囊(片)前后都要洗手。该药应当远离儿童。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可能减少5-Fu转变为活性代谢物(Fd-UMP),二者并用应慎重。2.本品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作用,故用本品时慎用巴比妥类、安定类、麻醉药等。3.本品有可能提高患者血中尿酸的浓度,故与别嘌呤醇、秋水仙碱、丙磺舒等合用治疗痛风时,须调整上述药物剂量。本品与别嘌呤醇合用能预防并逆转其所致的高尿酸血症,与烷化剂无交叉耐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