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消化道癌(食道癌、胃癌、结直肠癌),对乳腺癌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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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莫氟。 |
替莫唑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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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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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58 |
国药准字H20060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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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消化道癌(食道癌、胃癌、结直肠癌),对乳腺癌亦有效。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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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一次200mg,一日3~4次; 2.按体表面积一日140mg/m2,分2... |
本药第一疗程28天,最初剂量为按体表面积口服一次150mg/ m2 ,一日一次。在28天为一治疗周期连续服用5天。如果治疗周期内,第22天与第29天(下一周期的第一天)测得的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1.5×109/L,血小板数为≥100×109/L时,下一周期剂量为按体表面积口服200mg/m2,一日1次。在28天的治疗周期内连续服用5天。在治疗期间,第22天(首次给药后的21天)或其后48小时内检测病人的全血数,之后每星期测定一次,直到测得的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1.5×109/L,血小板数为≥100×109/L时,再进行下一周期的治疗。在任意治疗周期内,如果测得的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1.0×109/L或者血小板数为<50×109/L时,下一周期的剂量将减少50mg/m2,但不得低于推荐剂量100mg/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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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血液系统偶见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神经系统偶见言语、步行及意识障碍、椎体外系反应等。消化道反应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罕见消化道溃疡。肝肾功能异常,有时出现胸痛、ECG异常。其它有皮疹、发热、水肿等。 |
1对本品及辅料过敏者禁用。 2由于替莫唑胺与达卡巴嗪均代谢为MTIC,对达卡巴嗪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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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初期3个月以内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儿童用药:高龄者慎用本品。 |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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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消化道癌(食道癌、胃癌、结直肠癌),对乳腺癌亦有效。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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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氟尿嘧啶的衍生物,口服吸收迅速,在体内缓慢释放出氟尿嘧啶,干扰或阻断DNA、RNA及蛋白质合成而发挥抗肿瘤作用。 |
服用雷尼替丁不改变替莫唑胺及MTIC和Cmax及AUC,服用丙戊酸可使替莫唑胺消除率降低5%;不明确服用地塞米松、丙氧拉嗪、苯妥英、卡马西平、昂丹司琼、H2受体拮抗剂或苯巴比妥对口服替莫唑胺消除率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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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高龄、骨髓功能低下、肝肾功能不全、营养不良者以及孕妇慎用。 2.服药后避免摄入酒精性饮料。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若出现骨髓抑制,应酌情减量或停药。 |
1.有可能出现骨髓抑制,给药前患者必须进行绝对中性粒细胞及血小板数检查。在治疗第22天(首次给药后的21天)或其后48小时内检测病人的全血数,之后每星期测定一次,直到测得的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ge;15times;109/L,血小板数为ge;100times;109/L时,再进行下一周期的治疗。 2.肝、肾机能损伤病人慎用本品。 3.替莫唑胺影响睾丸的功能,男性病人应采取避孕措施。 4.女性病人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时应避免怀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