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消化道癌(食道癌、胃癌、结直肠癌),对乳腺癌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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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莫氟。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P-[N,N-双(β-氯乙基)]-1-氧-3-氮-2-磷杂环己烷-P-氧化物-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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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普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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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58 |
国药准字H14023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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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消化道癌(食道癌、胃癌、结直肠癌),对乳腺癌亦有效。 |
本品为目前广泛应用的抗癌药物,对恶性淋巴瘤、急性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有较好的疗效,对乳腺癌、睾丸肿瘤、卵巢癌、肺癌、头颈部鳞癌、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及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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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一次200mg,一日3~4次; 2.按体表面积一日140mg/m2,分2... |
成人常用量:单药静脉注射按体表面积每次500~1000mg/m2,加生理盐水20~30ml,静脉冲入,每周1次,连用2次,休息1~2周重复。联合用药500~600mg/m2。儿童常用量:静脉注射每次10~15mg/kg,加生理盐水20ml稀释后缓慢注射,每周1次,连用2次,休息1~2周重复。也可肌内注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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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血液系统偶见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神经系统偶见言语、步行及意识障碍、椎体外系反应等。消化道反应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罕见消化道溃疡。肝肾功能异常,有时出现胸痛、ECG异常。其它有皮疹、发热、水肿等。 |
抗癌药物,必须在有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凡有骨髓抑制、感染、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或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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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初期3个月以内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儿童用药:高龄者慎用本品。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有致突变、致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畸形,妊娠妇女禁用。本品可在乳汁中排除,在开始用药时必须中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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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消化道癌(食道癌、胃癌、结直肠癌),对乳腺癌亦有效。 |
本品为目前广泛应用的抗癌药物,对恶性淋巴瘤、急性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有较好的疗效,对乳腺癌、睾丸肿瘤、卵巢癌、肺癌、头颈部鳞癌、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及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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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氟尿嘧啶的衍生物,口服吸收迅速,在体内缓慢释放出氟尿嘧啶,干扰或阻断DNA、RNA及蛋白质合成而发挥抗肿瘤作用。 |
本品在体外无活性,进入体内被肝脏或肿瘤内存在的过量的磷酰胺酶或磷酸酶水解,变为活化作用型的磷酰胺氮芥而起作用。其作用机制与氮芥相似,与DNA发生交叉联结,抑制DNA的合成,也可干扰RNA的功能,属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本品抗瘤谱广,对多种肿瘤有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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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高龄、骨髓功能低下、肝肾功能不全、营养不良者以及孕妇慎用。 2.服药后避免摄入酒精性饮料。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若出现骨髓抑制,应酌情减量或停药。 |
本品的代谢产物对尿路有刺激性,应用时应鼓励患者多饮水,大剂量应用时应水化、利尿,同时给予尿路保护剂美司钠。近年研究显示,提高药物剂量强度,能明显增加疗效,当大剂量用药时,除应密切观察骨髓功能外,尤其要注意非血液学毒性如心肌炎、中毒性肝炎及肺纤维化等。当肝肾功能损害、骨髓转移或既往曾接受多程化放疗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由于本品需在肝内活化,因此腔内给药无直接作用。环磷酰胺水溶液仅能稳定2~3小时,最好现配现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