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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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培哚普利叔丁胺,(2S,3aS,7aS)-1{(S)-N-[(S)-1-乙酯基丁基]丙氨酰}八氢-1H-吲哚-2-羧酸,叔丁胺盐(1:1)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托哌酮。化学名称:2,4’-二甲基-3-哌啶基苯丙酮盐酸盐分子式:C16H23NO·HCl分子量:28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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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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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4053 |
国药准字H37023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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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
适用于治疗缺血性血管病,如动脉硬化、血管内膜炎等;还适用于中风后遗症、脑性麻痹症、脊髓末梢神经疾患等。对各种脑血管疾病引起的头痛、眩晕、失眠、肢体发麻、记忆力减退、耳鸣等症状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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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建议每天清晨前服用一次。剂量可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和高血压反应而个体化。(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口服。一次1-2片(50~100m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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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用培哚普利治疗过程中发现下述不良反应,按发生频率排列:很常见(>1/10);常见(>1/100,<1/10),不常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极罕见(<1/100000),未知(从现有数据无法评价)。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少数患者服后有食欲不振、腹痛、头晕、嗜睡、面部潮红、患肢肿痛、下肢无力、乏力等症状,但不严重,多为一过性,一般停药1~2天即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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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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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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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
适用于治疗缺血性血管病,如动脉硬化、血管内膜炎等;还适用于中风后遗症、脑性麻痹症、脊髓末梢神经疾患等。对各种脑血管疾病引起的头痛、眩晕、失眠、肢体发麻、记忆力减退、耳鸣等症状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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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4.避免与保钾利尿剂合用;5.过敏者禁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合用;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