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关节痛﹑神经痛﹑头痛以及偏头痛﹑痛经等轻至中度疼痛,尤其适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适于用阿司匹林者(如水痘﹑血友病﹑出血性疾病﹑抗凝治疗的病人以及消化性溃疡﹑胃炎患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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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氨基比林150mg﹑非那西丁150mg﹑咖啡因50mg﹑苯巴比妥1.mg。 |
美沙拉秦,其化学名为: 5-氨基水杨酸 分子式:C7H7NO3 分子量:1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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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东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Vifor AG Zweigniederlassung 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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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762 |
注册证号H20140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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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关节痛﹑神经痛﹑头痛以及偏头痛﹑痛经等轻至中度疼痛,尤其适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适于用阿司匹林者(如水痘﹑血友病﹑出血性疾病﹑抗凝治疗的病人以及消化性溃疡﹑胃炎患者等)。 |
本品适用于治疗溃疡性结肠炎的急性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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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0.3g~0.6g/次,4次/日,最大量2g/日,退热疗程不超过3日,镇痛不宜超过10日。小儿按体重每次10mg~15mg/kg,每4h~6h服1次。 2.12岁以下小儿不超过5次/日,疗程不超过.日。 |
每天二至三次,便后肛塞0.25~0.5g,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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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氨基比林﹑非那西丁﹑咖啡因或苯巴比妥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本品耐受性良好,主要不良反应为: (1)消化系统:偶见腹部不适,腹泻,胃肠胀气,恶心及呕吐等; (2)中枢神经系统:个别患者可见头痛,头晕等; (3)过敏反应:如同水杨酸及其衍生物一样,本品所出现的过敏反应呈现非剂量依赖性。极少数患者可见过敏性红肿、药物热、支气管痉挛、外周性心包心肌炎、急性胰腺炎和间质性肾炎等。 (4)在用美沙拉秦治疗期间偶而会有肺泡炎出现,个别病例可能出现全肠炎(pancolitis)。 (5)在一定条件下,一些与美沙拉秦有类似结构的药物可引起红癍狼疮样综合症,所以不排除美沙拉秦也有引起这种反应的可能性。 2.其他不良反应: (1)偶可观察到肌肉痛和关节痛; (2)活性组分的化学结构有可能引起正铁血红蛋白水平升高; (3)有报道在应用含有美沙拉秦的药物后,个别病例可见血液学改变,包括发育不全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中性白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 (4)偶有引起肝脏炎症(肝炎)的报道,罕见病例中有肝功能参数(转氨酶水平升高)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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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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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只有在严格的指征下,妊娠前三个月才能使用本品。需要生育的妇女,在开始妊娠前,除非没有其他药物可用,应尽可能少的使用本品;如果个体情况允许,妊娠的最后2~4周应停用本品。哺乳期妇女用药经验不足,如确需服用,须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由于缺乏相应年龄段儿童的使用经验,建议幼儿和小儿不使用本品。 老年用药:高龄患者用本品应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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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关节痛﹑神经痛﹑头痛以及偏头痛﹑痛经等轻至中度疼痛,尤其适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适于用阿司匹林者(如水痘﹑血友病﹑出血性疾病﹑抗凝治疗的病人以及消化性溃疡﹑胃炎患者等)。 |
本品适用于治疗溃疡性结肠炎的急性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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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和非那西丁均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长期服用非那西丁可引起肾乳头坏死﹑间质性肾炎并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还可造成对药物的依赖性。非那西丁还易使血红蛋白形成高铁血红蛋白,使血液的携氧能力下降,导致紫绀,还可引起溶血﹑肝脏损害,并对视网膜有一定毒性。 |
美沙拉秦的体外实验表明其对一些炎症介质(前列腺素、白三烯B4、C4)的生物合成和释放有抑制作用,其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血小板激活因子的活性和抑制结肠粘膜脂肪酸氧化,来改善结肠粘膜炎症。对家兔溃疡性结肠炎口服给药亦有明显的治疗作用和良好的量效关系。 大鼠长期毒性实验表明,美沙拉秦低剂量(120mg/kg·d)和中剂量(240mg/kg·d)组对肝肾功能、血象、尿常规等均无明显影响;高剂量(360mg/kg·d)组尿蛋白有明显升高,但停药后可恢复正常。动物研究表明,美沙拉秦无致突变、致畸、致癌作用。小鼠急性毒性实验表明,腹腔注射LD50为743mg/kg,口服LD50为888.2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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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的致癌性。 (3)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4)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
(1)使用本品应进行监测。 (2)在治疗期间,在医生的指导下,应注意血细胞计数和尿检查。一般情况下,在治疗开始14天,就经该进行这些检查。此后,每用药4周,应进行相应检查,这种检查应进行2~3次。如果未见异常,每3个月应进行1次血浆尿素氮(BUN)、血肌酐和尿沉渣等反映肾功能的检查。 (3)治疗期间,注意监测高铁血红蛋白值水平。 (4)肺功能障碍的患者,特别是哮喘患者,在治疗期间,应密切进行监测。 (5)包含硫酸酯酶的制剂过敏的患者,只有在医学监测下,才能使用本品。治疗中,如果出现不可耐受的反应,如急性腹痛、痉挛、发热、严重头痛以及皮肤红斑等,应立即停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