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经氟脲嘧啶治疗失败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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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奥沙利铂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柔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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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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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039 |
国药准字H3302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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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经氟脲嘧啶治疗失败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
适用于治疗急性白血病,包括慢性转为急性的骨髓性白血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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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在单独或联合用药时,推荐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130mg/m2,加入250~500ml5%葡萄糖溶液中输注2-6小时。没有主要毒性出现时,每3周(21天)给药1次。调整剂量以安全性,尤其是神经学的安全性为依据。 |
本品供静脉注射或滴注,临用前每支加10ml注射用生理盐水溶解。成人一个疗程的用量为0.4-1.0mg/kg(体重),儿童为1.0mg/kg,一天一次,共3—5次,连续或隔日给药。停药一周后重复。总给药量不超600mg/平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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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铂类衍生物有过敏者禁用;2、妊娠及哺乳期间慎用。 |
1心脏病患者及有心脏病史的患者。 2对本药有严重过敏史患者。 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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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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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1.儿童用药时,应特别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慎用。 2.对儿童及生育年龄的患者,如必须给药,应考虑到对性腺的影响。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动物实验(小鼠)中有致畸报告。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 2.避免给哺乳期妇女用药,必须用药时应终止哺乳(尚未确定哺乳时用药的安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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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经氟脲嘧啶治疗失败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
适用于治疗急性白血病,包括慢性转为急性的骨髓性白血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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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造血系统:本品具有一定的血液毒性。当单独用药时,可引起下述不良反应:贫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有时可达3级或4级。当与5-氟脲嘧啶联合应用时,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及血小板减少症等血液学毒性增加;2、消化系统:单独应用本品,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这些症状有时很严重。当与5-氟脲嘧啶联合应用时,这些副作用显著增加。建议给予预防性和/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3、神经系统:以末梢神经炎为特征的周围性感觉神经病变。有时可伴有口腔周围、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痉挛及感觉障碍。甚至类似于喉痉挛的临床表现而无解剖学依据。可自行恢复而无后遗症。这些症状常因感冒而激发或加重。感觉异常可在治疗休息期减轻,但在累积剂量大于800mg/m2(6个周期)时,有可能导致永久性感觉异常和功能障碍。在治疗终止后数月之内,3/4以上病人的神经毒性可减轻或消失。当出现可逆性的感觉异常时,并不需要调整下一次本品的给药剂量。给药剂量的调整应以所观察到的神经症状的持续时间和严重性为依据。当感觉异常在两个疗程中间持续存在,疼痛性感觉异常和/或功能障碍开始出现时,本品给药量应减少25%(或100mg/m2),如果在调整剂量之后症状仍持续存在或加重,应停止治疗。在症状完全或部分消失之后,仍有可能全量或减量使用,应根据医师的判断做出决定。 |
柔红霉素为周期非特异性抗肿瘤药,动物试验表明它对小鼠L1210白血病有延长生命的作用,并且对氨基甲叶酸、6-巯基嘌呤及5-氟尿嘧啶耐药的细胞株也显示出一定的疗效。另外,它对吉田肉瘤大鼠有延长生命的疗效,并且对环磷酰胺、三乙烯硫代磷酰胺、6-巯基嘌呤、5-氯尿嘧啶、丝裂霉素C及色霉素A3耐药的细胞株也显示出一定的疗效。柔红霉素作用机制在于细胞的核酸合成过程,能直接与DNA结合,阻碍DNA合成和依赖DNA的RNA合成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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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具有抗癌化疗经验的医师的监督下使用。特别是与具有潜在性神经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时,应严密监测其神经学安全性;2、由于本品在消化系统毒性,如恶心、呕吐,应给予预防性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3、当出现血液毒性时(白细胞<2000/mm3或血小板<50000/mm3〉,应推迟下一周期用药,直到恢复;4、在每次治疗之前应进行血液学计数和分类,亦应进行神经学检查,之后应定期进行。 |
1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应严密监测血象、肝功能及心电图变化,异常时应减量或停药。 2本药只能用于静脉注射。 3静脉注射时应注意部位和方法,尽可能慢,以防止引起血管疼痛,静脉炎和形成血栓。 4静脉注射时应注防止药液漏出血管外,以免引起组织损坏和坏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