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咳化痰。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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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枇杷叶、南沙参、桔梗、浙贝母、氯化铵、薄荷脑。辅料为蔗糖、焦糖、苯甲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胱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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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海德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汾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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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2 |
国药准字H20073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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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化痰。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
用于病后和产后继发性脱发症、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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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25~100m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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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糖尿病患禁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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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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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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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止咳化痰。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
用于病后和产后继发性脱发症、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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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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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西药成分,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5.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糖尿病患者及有其他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服用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及肝肾功能;5.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