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和缓解心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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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吗多明的乙醇溶液,以氟氯烷为抛射剂,贮藏在有定量阀门系统的耐压容器中。每瓶含吗多明(C9H14N4O4)应为120~167mg,吗多明的浓度为0.8%~1.3%(w/w)。 |
大黄、黄连、三七、白芷、阿胶、龙骨(煅)、白及、没药(制)、海螵蛸、茜草、龙血竭、甘草、珍珠、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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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海德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西安千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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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220 |
国药准字Z20025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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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和缓解心绞痛。 |
清热凉血,化瘀止血。用于崩漏、呕血及便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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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雾吸入。一次0.2~0.4mg,揿吸1~2次。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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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及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2.低血压、青光眼患者忌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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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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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和缓解心绞痛。 |
清热凉血,化瘀止血。用于崩漏、呕血及便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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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头痛、面部潮红、眩晕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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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在服用本品期间,尤其用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急慢性胃炎、溃疡性结肠炎等消化系统疾病患者,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过敏体质者慎用。 4.在治疗剂量内未发现有血栓形成倾向,长时间超剂量服用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