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和缓解心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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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吗多明的乙醇溶液,以氟氯烷为抛射剂,贮藏在有定量阀门系统的耐压容器中。每瓶含吗多明(C9H14N4O4)应为120~167mg,吗多明的浓度为0.8%~1.3%(w/w)。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肾上腺色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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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海德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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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220 |
国药准字H32023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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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和缓解心绞痛。 |
适用于因毛细血管损伤及通透性增加所致的出血,如鼻衄、视网膜出血、咯血、胃肠出血、血尿、痔疮及子宫出血等。也用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但止血效果不十分理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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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雾吸入。一次0.2~0.4mg,揿吸1~2次。 |
口服:一次2.5~5.0mg(1~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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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及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2.低血压、青光眼患者忌用。 |
本品毒性低,可产生水杨酸样反应,如恶心、呕吐、头晕、耳鸣、视力减退等。对癫痫病人可引起异常脑电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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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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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小儿小于5岁剂量减半,大于5岁同成人。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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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和缓解心绞痛。 |
适用于因毛细血管损伤及通透性增加所致的出血,如鼻衄、视网膜出血、咯血、胃肠出血、血尿、痔疮及子宫出血等。也用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但止血效果不十分理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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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头痛、面部潮红、眩晕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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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3. 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慎用;4. 用药期间避免饮酒;5. 服用期间如出现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6. 儿童用量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