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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丁胺醇气雾剂

沙丁胺醇气雾剂

处方药 医保

北京海德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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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丁胺醇气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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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沙丁胺醇气雾剂
沙丁胺醇气雾剂
感冒灵颗粒
感冒灵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沙丁胺醇。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生产企业

北京海德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1384

国药准字Z440219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用法用量

缓解急性支气管痉挛:成人:一日3~4次,一次2喷。儿童:一日3~4次,一次1喷。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对其他β2-受体激动剂、酒精和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成分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药理作用

少数病例可见肌肉震颤,外周血管舒张及代偿性心率加速,头痛,不安,过敏反应。

注意事项

1.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因此对经常使用本品者,应同时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症状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应同时监测最大呼气流速,并应到医院就诊,请专业医师指导治疗和用药;3.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4.本品容器内药液为常温下气态物质经低温加压后灌装,请将本品远离火炉、暖气、电热器等发热物体,以避免瓶内高压液体受热爆炸,本品的塑料瓶套作为可能发生危险时的保护,在任何时间内禁止拨下;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撞击,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5.本品宜在阴凉处保存,即气温20℃以下,但不允许冷藏冷冻;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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