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内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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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螺内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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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环丙沙星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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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20mg |
0.25g |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螺内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环丙沙星。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619 |
国药准字H14023448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以下情况:|1.水肿性疾病:|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治疗充血性水肿﹑肝硬化腹水﹑肾性水肿等水肿性疾病,其目的在于纠正上述疾病时伴发的继发性醛固酮分泌增多,并对抗其他利尿药的排钾作用.也用于特发性水肿的治疗.|2.高血压:|作为治疗高血压的辅助药物.|3.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螺内酯可用于此病的诊断和治疗.|4.低钾血症的预防: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增强利尿效应和预防低钾血症.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埃希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
| 用法用量 | 1.成人|(1)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日40—120mg,分2—4次服用,至少连服5日。以后酌情调整剂量。|(2)治疗高血压,开始每日40—80mg,分次服用,至少2周,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不宜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合用,以免增加发生高钾血症的机会。|(3)治疗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手术前患者每日用量100—400mg,分2—4次服用。不宜手术的患者,则选用较小剂量维持。|(4)诊断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长期试验,每日400mg,分2—4次,连续3—4周。短期试验每日400mg,分2—4次服用,连续4日。老年人对本药较敏感,开始用量宜偏小。|2. 小儿|治疗水肿性疾病,开始每日按体重1—3mg/kg或按体表面积30—90mg/m2,单次或分2—4次服用,连服5日后酌情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为每日3—9mg/kg或90—270mg/m2。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1~2粒),一日2~3次。 2.和关节感染:一次0.5g(2粒),一日2~3次,疗程4~6周或更长。 3.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一次0.5g(2粒),一日2~3次,疗程7~14日。 4.肠道感染:一次0.5g(2粒),一日2次,疗程5~7日。 5.伤寒:一次0.5g(2粒),一日3次,疗程10~14日。 6.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25g(1粒),一日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每次0.5g(2粒),一日2次,疗程7~14日。 7.单纯性淋病:单次口服0.5g(2粒)。 |
| 不良反应 | 1.常见的有|(1)高钾血症,最为常见,尤其是单独用药﹑进食高钾饮食﹑与钾剂或含钾药物如青霉素钾等以及存在肾功能损害﹑少尿﹑无尿时;即使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高钾血症的发生率仍可达8.6%~26%,且常以心律失常为首发表现,故用药期间必须密切随访血钾和心电图。|(2)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胃痉挛和腹泻;尚有报道可致消化性溃疡。|2.少见的有|(1)低钠血症,单独应用时少见,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发生率增高。|(2)抗雄激素样作用或对其他内分泌系统的影响,长期服用本药在男性可致男性乳房发育﹑阳萎﹑性功能低下,在女性可致乳房胀痛﹑声音变粗﹑毛发增多﹑月经失调﹑性机能下降。|(3)中枢神经系统表现,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药可发生行走不协调﹑头痛等。|3.罕见的有|(1)过敏反应,出现皮疹甚至呼吸困难。|(2)暂时性血浆肌酐﹑尿素氮升高,主要与过度利尿﹑有效血容量不足﹑引起肾小球滤过率下降有关。|(3)轻度高氯性酸中毒。|(4)肿瘤,有报道5例患者长期服用本药和氢氯噻嗪发生乳腺癌。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l生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4)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 禁忌 | 高钾血症患者禁用.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本药可通过胎盘,但对胎儿的影响尚不清楚。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且用药时间应尽量短。 |
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
|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
| 老人用药 | 老年人用药较易发生高钾血症和利尿过度。 |
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
| 药理作用 | 1.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枸椽酸杆菌属、阴沟、产气肠杆菌等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弧菌属、耶尔森菌等。常对多重耐药菌也具有抗菌活性。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莫拉菌属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 2.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具良好抗微生物作用,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环丙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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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慎用:|(1)无尿。|(2)肾功能不全。|(3)肝功能不全,因本药引起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4)低钠血症。|(5)酸中毒,一方面酸中毒可加重或促发本药所致的高钾血症,另一方面本药可加重酸中毒。|(6)乳房增大或月经失调者。|2.给药应个体化,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使用,以减少电解质紊乱等副作用的发生。如每日服药一次,应于早晨服药,以免夜间排尿次数增多。|3.用药前应了解患者血钾浓度,但在某些情况血钾浓度并不能代表机体内总钾量,如酸中毒时钾从细胞内转移至细胞外而易出现高钾血症,酸中毒纠正后血钾即可下降。|4.本药起作用较慢,而维持时间较长,故首日剂量可增加至常规剂量的2~3倍,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可先于其他利尿药2~3日服用。在已应用其他利尿药再加用本药时,其他利尿药剂量在最初2~3日可减量50%,以后酌情调整剂量。在停药时,本药应先于其他利尿药2~2日停药。|5.用药期间如出现高钾血症,应立即停药。|6.应于进食时或餐后服药,以减少胃肠道反应,并可能提高本药的生物利用度。|7.对诊断的干扰:|(1) 使荧光法测定血浆皮质醇浓度升高,故取血前4~7日应停用本药或改用其他测定方法。|(2) 使下列测定值升高,血浆肌酐和尿素氮(尤其是原有肾功能损害时)﹑血浆肾素﹑血清镁﹑钾;尿钙排泄可能增多,而尿钠排泄减少。 |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2.本品宜空腹服用,食物虽可延迟其吸收,但其总吸收量(生物利用度)未见减少,故也可于餐后服用,以减少胃肠道反应;服用时宜同时饮水250ml。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5.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6.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7.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1.肾上腺皮质激素尤其是具有较强盐皮质激素作用者,促肾上腺皮质激素能减弱本药的利尿作用,而拮抗本药的潴钾作用。|2.雌激素能引起水钠潴留,从而减弱本药的利尿作用。|3.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尤其是吲哚美辛,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且合用时肾毒性增加。|4.拟交感神经药物降低本药的降压作用。|5.多巴胺加强本药的利尿作用。|6.与引起血压下降的药物合用,利尿和降压效果均加强。|7.与下列药物合用时,发生高钾血症的机会增加,如含钾药物、库存血(含钾20mmol/L,如库存10日以上含钾高达65mmol/L)、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和环孢素A等。|8.与葡萄糖胰岛素液、碱剂、钠型降钾交换树脂合用,发生高钾血症的机会减少。|9.本药使地高辛半衰期延长。|10.与氯化铵合用易发生代谢性酸中毒。|11.与肾毒性药物合用,肾毒性增加。|12.甘珀酸钠、甘草类制剂具有醛固酮样作用,可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 |
1.尿碱化药可减少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2.含铝或镁的制酸药可减少本品口服的吸收,建议避免合用。不能避免时应在服本品前2小时,或服药后6小时服用。 3.本品与茶碱类合用时可能由于与细胞色素P450结合部位的竞争性抑制,导致茶碱类的肝消除明显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血药浓度升高,出现茶碱中毒症状,如恶心、呕吐、震颤、不安、激动、抽搐、心悸等,故合用时应测定茶碱类血药浓度和调整剂量。 4.环孢素与本品合用时,其血药浓度升高,必须监测环孢素血浓度,并调整剂量。 5.本品与抗凝药华法林同用时可增强后者的抗凝作用,合用时应严密监测患者的凝血酶原时间。 6.丙磺舒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分泌约50%,合用时可因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 7.本品干扰咖啡因的代谢,从而导致咖啡因消除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l/2 B)延长,并可能产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8.去羟肌苷(DDI)药可减少本品的口服吸收,因其制剂所含的铝及镁,可与本品螯合,故不宜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