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蝶呤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甲氨蝶呤片
|
云芝胞内糖肽胶囊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晨 |
|
| 规格 | 2.5mg |
0.5g*50粒 |
| 剂型 | 片剂 |
胶囊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甲氨蝶呤。 |
云芝胞内糖肽。 |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棕色或红棕色粉末或颗粒。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205 |
国药准字H32025760 |
| 作用与功效 | 1.各型急性白血病,特别是大颗粒淋巴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蕈样肉芽肿﹑多发性骨髓病。2.头颈部癌﹑肺癌﹑各种软组织肉瘤﹑小儿软组织肉瘤,银屑病。3.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睾丸癌,鞍上生殖细胞瘤等。 |
用于慢性乙型肝炎、肝癌及老年免疫功能低下者的辅助治疗。 |
| 用法用量 | 1.口服,成人一次5~10mg,一日1次,每周1~2次,一疗程安全量50~100mg。2.用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维持治疗,一次15~20mg/m2,每周一次。 |
口服。一次0.5~1.0g,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1.胃肠道反应,包括口腔炎﹑口唇溃疡﹑咽喉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消化道出血.食欲减退常见,偶见假膜性或出血性肠炎等.2.肝功能损害,包括黄疸﹑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等增高,长期口服可导致肝细胞坏死﹑脂肪肝﹑纤维化甚至肝硬变。3.大剂量应用时,由于本品和其代谢产物沉积在肾小管而致高尿酸血症肾病,此时可出现血尿﹑蛋白尿﹑尿少﹑氮质血症甚或尿毒症。4.长期用药可引起咳嗽﹑气短﹑肺炎或肺纤维化。5.骨髓抑制:主要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长期口服小剂量可导致明显骨髓抑制,贫血和血小板下降而伴皮肤或内脏出血。6.脱发﹑皮肤发红﹑瘙痒或皮疹。7.白细胞低下时可并发感染。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已知对本品高度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因本品有致畸作用及从乳汁排出,故服药期禁怀孕及哺乳。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药理作用 | 四氢叶酸是在体内合成嘌呤核苷酸和嘧啶脱氧核苷酸的重要辅酶,本品作为一种叶酸还原酶抑制剂,主要抑制二氢叶酸还原酶而使二氢叶酸不能还原成有生理活性的四氢叶酸,从而使嘌呤核苷酸和嘧啶核苷酸的生物合成过程中一碳基团的转移作用受阻,导致DNA的生物合成受到抑制。此外,本品也有对胸腺核苷酸合成酶的抑制作用,但抑制RNA与蛋白质合成的作用则较弱,本品主要作用于细胞周期的S期,属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对G1S期的细胞也有延缓作用,对G1期细胞的作用较弱。 |
1、本品能通过对单核-巨噬细胞的增殖增强及对每个吞噬细胞本身功能的激活从而增强网状内皮系统(RES)功能。可使小鼠诱生血清干扰素浓度明显增高;可使经钴60全身照射小鼠的血清溶菌酶保持正常水乎;可在不增加白细胞数的情况下,通过对白细胞本身功能的激活而使中性白细胞吞噬活性增强;可促进SRBC单次免疫所致615小鼠特异性溶血素抗体的生成;可拮抗环磷酰胺、氯甲蝶呤、5-Fu、丝裂霉素C等所致细胞免疫强烈抑制,使细胞免疫功能改善,恢复正常。2、对于D-氨基半乳糖,四氯化碳所致大鼠和小鼠急性肝损伤,本品能显著抑制SGPT的升高,肝细胞的脂肪性变出现率较对照组低,并能完全避免灶性坏死的出现。3、本品能使小鼠腹腔巨噬细胞对艾氏膜水癌细胞杀死率达41%-54%;能增强抗癌药物的作用;本品还能通过降低转化生长因子TGF-β1的水平,有效抑制肿瘤血管生成和移植性乳腺癌生长。4、本品能强烈地激活机体本身防御免疫系统,具有继发性的非特异性抗感染和抗休克作用,能明显降低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痢疾杆菌感染所致的死亡率,对于流感病毒感染所致小鼠死亡,本品也有明显保护作用,保护率达50%-60%,平均生存时间可延长153%-188%。 |
| 注意事项 | 1.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服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2.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亦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尤其是在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但一般多不严重,有时呈不可逆性。3.全身极度衰竭﹑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及心﹑肺﹑肝﹑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本品。4.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mm2或血小板低于50000/mm3时不宜用。 |
1、糖尿病患者慎用或遵医嘱。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乙醇和其他对肝脏有损害药物,如与本品同用,可增加肝脏的毒性。2.由于用本品后可引起血液中尿酸的水平增多,对于痛风或高尿酸血症患者应相应增加别嘌呤醇等药剂量。3.本品可增加抗血凝作用,甚至引起肝脏凝血因子的缺少或(和)血小板减少症,因此与其他抗凝药同用时宜谨慎。4.与保泰松和磺胺类药物同用后,因与蛋白质结合的竞争,可能会引起本品血清浓度的增高而导致毒性反应的出现。5.口服卡那霉素可增加口服本品的吸收,而口服新霉素钠可减少其吸收。6.与弱有机酸和水杨酸盐等同用,可抑制本品的肾排泄而导致血清药浓度增高,继而毒性增加,应酌情减少用量。7.氨苯蝶啶﹑乙胺嘧啶等药物均有抗叶酸作用,如与本品同用可增加其毒副作用。8.与氟尿嘧啶同用,或先用氟尿嘧啶后用本品,均可产生拮抗作用,但如先用本品,4~6小时后再用氟尿嘧啶则可产生协同作用。9.本品与左旋门冬酰胺酶合用也可导致减效,如用后者10日后用本品,或于本品用药后24小时内给左旋门冬酰胺酶,则可增效而减少对胃肠道和骨髓的毒副作用。10.有报道如在用本品前24小时或10分钟后用阿糖胞苷,可增加本品的抗癌活性。11.本品与放疗或其他骨髓抑制药同用时宜谨慎。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