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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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吲达帕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长春西汀。化学名称:乙基(13as,13bs)-13a-乙基-2,3,5.6-13a,13b六氢-1H-吲哚[3,2,1-de]吡啶[3,2,1-ij][1,5]-二氨杂萘-12-羧酸。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22H23N2O2分子量:35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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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泰利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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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320 |
国药准字H33022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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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 |
适用于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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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mg(1片),每日一次,最好早晨服用。口服剂量每天不应超过2.5mg(增加剂量不会提高疗效,而会增加副作用)。 |
口服,成人一次5mg(1片),每日3次,或遵医嘱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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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大多数临床不良反应或实验室检查异常都是剂量相关的(详见说明书)。 |
1.有时可出现皮疹、荨麻疹、瘙痒过敏症状,此时应停药。2.有时可出现腹痛、腹泻、食欲不振等症状。3.头昏、颜面潮红、血压轻度下降、心动过速等偶有发生。4.有时出现自细胞减少,S-GOT、S-GPT、r-GTP、AL-P、血尿素氮升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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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作为一般原则,孕妇应避免服用利尿药。并且不得采用此类药物来治疗妊娠期出现的生理性水肿。利尿药能引起胎盘缺血,具有损害胎儿生长的风险。哺乳期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本品(吲达帕胺在人乳中排泄)。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与电解质改变较敏感。且常有肾功能变化,应用本品须加注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或已有妊娠可能的妇妇禁用。2.哺乳期妇女慎用,必须使用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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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 |
适用于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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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低钾血症患者慎用;4. 定期检查血钾水平;5. 避免与钾盐类药物同时使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心、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压;4.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5.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