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布霉素滴眼液
s.a. ALCON-COUVREUR n.v.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妥布霉素滴眼液
|
葡萄糖酸锌咀嚼片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托百士 |
|
| 规格 | 5ml |
塑料袋,35mg×24片 |
| 剂型 | 眼用制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妥布霉素。其化学名称为:O-3-氨基-3-脱氧-α-O-葡吡喃糖基-(1→6)-O-[2,6-二氨基-2,3,6-三脱氧-α-D-核-己吡喃糖基-(1→4)]-2-脱氧-D-链霉胺。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葡萄糖酸锌35毫克(相当于锌5毫克)。 |
| 性状 | 无色至淡黄色或淡棕色的澄清液体。 |
|
| 生产企业 |
s.a. ALCON-COUVREUR n.v. |
郑州永和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J20140811 |
国药准字H10900041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由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感染:结膜炎,角膜炎,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等。 |
本品用于治疗因缺锌引起的生长发育迟缓,营养不良﹑厌食症﹑复发性口腔溃疡,痤疮等。 |
| 用法用量 | 轻度及中度感染的患者,每4小时一次;重度感染的患者每次2滴,每小时一次。或白天滴用滴眼液,晚上使用眼膏。 |
(咀嚼或含化)口服,1. 成人一次2-4片,一日2次。2. 儿童用量如下:(1) 1-3岁,体重10-14公斤,每次2片,一日2次。 (2) 4-6岁,体重16-20公斤,每次3片,一日2次。 (3) 7-9岁,体重22-26公斤,每次4片,一日2次。 (4) 10-12岁,体重28-32公斤,每次4片,一日2次。 |
| 不良反应 | 偶有局部刺激症状,例如:眼睑灼痛或肿胀﹑结膜红斑等。 |
1. 有轻度恶心﹑呕吐﹑便秘等反应。2. 应避免空腹服药,必要时可减少用量或停药以使不良反应减轻。 |
| 禁忌 | 对妥布霉素及其它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本品滴眼后有少量被吸收进入全身血液循环,由于吸收部分中少量可穿过胎盘,也可分泌入乳汁,故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宜暂停哺乳。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由于本品具有潜在的肾毒性和耳毒性,故小儿慎用。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由于本品具有潜在的肾毒性和耳毒性,故老年患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抗菌谱与庆大霉素近似,对大肠埃希菌、产气杆菌、克雷白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某些吲哚阳性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某些奈瑟菌、某些无色素沙雷杆菌和致贺菌等革兰阴性菌有抗菌作用;本品对铜绿假单胞菌的抗菌作用较庆大霉素强3-5倍,对庆大霉素中度敏感的铜绿假单胞菌对本品高度敏感。革兰阳性菌中,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株)对本品敏感;链球菌(包括化脓性链球菌、肺炎球菌、粪链球菌等)均对本品耐药。厌氧菌(拟杆菌属)、结核杆菌、立克次体、病毒和真菌亦对本品耐药。 本品的作用机制是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单位结合,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 |
|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2.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若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3.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甚至引起真菌感染。4.若患者同时接受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全身用药,应监测本品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血药浓度。5.保持瓶口周围的清洁,防止污染。6.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能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浓度及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
1. 糖尿病患者慎用。2. 宜餐后服用以减少胃肠刺激。3. 应在确诊为缺锌症时使用,如需长期服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 本品不能与牛奶同服。5.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6.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服用。7.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合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以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能发生听力减退,停药后仍可能进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用抗胆碱酯酶药或钙盐有助于阻滞作用恢复。2.本品与神经肌肉阻滞药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与代血浆类药如右旋糖酐、海藻酸钠,利尿药如依他尼酸、呋塞米及卷曲霉素、顺铂、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可能发生听力损害,且停药后仍可能发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3.本品与头孢噻吩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4.本品与多粘菌素类合用,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5.本品不宜与其他肾毒性或耳毒性药物合用或先后应用,以免出现肾毒性或耳毒性。 |
1. 本品与铝盐、钙盐、锶盐、碳酸盐、氢氧化物等不可同用。2. 本品可降低青霉胺及四环素类药品的作用。3. 如正服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