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肌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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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醋酸泼尼松。 |
淫羊藿、续断、补骨脂、地黄、丹参、知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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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金太阳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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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1846 |
国药准字Z20025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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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肌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滋补肝肾,接骨续筋,强身健骨。用于骨质疏松和骨质疏松症,骨折,骨关节炎,骨无菌性坏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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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一般一次5~10mg(1~2片),一日10~60mg(2~12片)。 2.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胃病综合征﹑溃疡性结肠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可给每日40~60mg,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 3.对药物性皮炎﹑荨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可给泼尼松每日20~40mg,症状减轻后减量,每隔1~2日减少5mg。 4.防止器官移植排异反应,一般在术前1~2天开始每日口服100mg,术后一周改为每日60mg,以后逐渐减量。 5.治疗急性白血病﹑恶性肿瘤,每日口服60~80mg,症状缓解后减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4-6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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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死﹑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不宜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2.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真菌和病毒感染者禁用。 |
本品可能引起以下不良反应:1.过敏反应:皮疹、瘙痒等;2.消化系统:恶心、呕吐、纳差、胃部不适、腹痛、腹泻、便秘等;3.肝脏: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胆红素等升高,严重者可出现肝衰竭;4.全身症状:乏力、外周水肿、尿色加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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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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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肌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滋补肝肾,接骨续筋,强身健骨。用于骨质疏松和骨质疏松症,骨折,骨关节炎,骨无菌性坏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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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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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长期服药后,停药时应逐渐减量。 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4.对有细菌﹑真菌﹑病毒感染者,应在应用足量敏感抗生素的同时谨慎使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2.重症感冒期间不宜服用。 3.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肝生化指标。 4.出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自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本品应避免与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 6.患有多种慢性病的老年患者,合并用药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