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长春西汀。化学名称:乙基(13as,13bs)-13a-乙基-2,3,5.6-13a,13b六氢-1H-吲哚[3,2,1-de]吡啶[3,2,1-ij][1,5]-二氨杂萘-12-羧酸。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22H23N2O2分子量:350.46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沙坦钾。化学名称:2-丁基-4-氯-1-[[2-(1H- 四唑-5-基)[1,1联苯基]4基]甲基]1H咪唑5甲醇单钾盐。分子式:C22H22ClKN6O分子量:461.01 |
|
生产企业 |
浙江泰利森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342 |
国药准字J2018005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 |
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mg(1片),每日3次,或遵医嘱服用。 |
本品可同其他抗高血压药物一起使用。本品可与或不与食物同时服用。对大多数病人,通常起始和维持剂量为每天一次50mg。治疗3至6周可达到最大降压效果。在部分病人中,剂量增加到每天一次100mg可产生进一步的降压作用。对血管容量积不足的病人(例如应用大剂量利尿剂治疗的病人),可考虑采用每天一次25mg的起始剂量(见注意事项)。对老年病人或肾损害病人包括做血液透析的病人,不必调整起始剂量。对有肝功能损害病史的的病人应考虑使用较低剂量(见注意事项)。 |
|
副作用 |
1.有时可出现皮疹、荨麻疹、瘙痒过敏症状,此时应停药。2.有时可出现腹痛、腹泻、食欲不振等症状。3.头昏、颜面潮红、血压轻度下降、心动过速等偶有发生。4.有时出现自细胞减少,S-GOT、S-GPT、r-GTP、AL-P、血尿素氮升高等。 |
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轻微且短暂,尚未发生因药物不良反应而需终止治疗病例。应用本品时总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类似。在对原发性高血压的临床对照研究中,1%及以上用本品治疗的病人中,与药物有关、发生率比安慰剂高的唯一不良反应是头晕。另外,不足1%的病人发生与剂量有关的体位性低血压。尽管皮疹在对照临床试验中的发生率较安慰剂低,但也有个别报道。(详细见说明书)。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或已有妊娠可能的妇妇禁用。2.哺乳期妇女慎用,必须使用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用药:当孕妇在怀孕中期和后期用药时,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引起正在发育的胎儿损伤,甚至死亡。当发现怀孕时,应该尽早停用本品。尽管没有怀孕妇女使用本品的经验,但使用氯沙坦钾进行的动物研究已证明有胎儿及新生儿损伤和死亡,其机制被认为是通过药物介导而对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作用所致。人类胎儿从怀孕中期开始的肾灌注,取决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发育,因此,如果在怀孕的中期和后期应用本品,对胎儿的危险会增加。2.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知道氯沙坦是否经人乳分泌。由于许多药物可经人乳分泌,而对哺乳婴儿产生不良作用,故应该从对母体重要性的考虑来决定是停止哺乳还是停用药物。儿童用药:在儿童中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详细见说明书)老年用药:在临床研究中本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没有年龄差异。(详细见说明书) |
|
成分 |
适用于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 |
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心、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压;4.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5.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合用。 |
低血压及电解质/体液平衡失调 血管容量不足的病人(例如应用大剂量利尿药治疗的病人),可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在使用本品治疗前应该纠正这些情况,或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见用法用量)。 肝功能损害 药代动力学资料表明,肝硬化病人氯沙坦的血浆浓度明显增加,故对有肝功能损害病史的病人应该考虑使用较低剂量(见用法用量)。 肾功能损害 由于抑制了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已有关于敏感个体出现包括肾衰在内的肾功能的变化的报导;停止治疗后,这些肾功能的变化可以恢复。 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只有单侧肾脏而肾动脉狭窄的病人,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其他药物可增加其血尿素和血清肌酐含量。使用本品也有类似的报导。停止治疗后,这些肾功能的变化可以恢复。(详细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