缬沙坦分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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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缬沙坦分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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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西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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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40mg*24片 |
5mg*15片 |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缬沙坦。 |
本品主要成份长春西汀。其化学名称为乙基(13as,13bs)-13a-乙基-2,3,5,6-13a,13b六氢-1H-吲哚[3,2,1-de]吡啶[3,2,1-ij][1,5]一二氮杂萘-12-羧酸。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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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350 |
国药准字H33022342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本品适用于脑梗死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 |
| 用法用量 | 1.推荐剂量:本品80mg,每天一次。剂量与种族﹑年龄﹑性别无关。2.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见吸收)。建议每天在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3.用药2周内达确切降压效果,4周后达最大疗效。降压效果不满意时,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60mg,或加用利尿剂。4.肾功能不全(严重肾衰见禁忌)及非胆管源性﹑无淤胆的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5.缬沙坦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
口服,成人一次5mg(1片),每日3次,或遵医嘱服用。 |
| 不良反应 | 1.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为7.1%,与安慰剂相似。2.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和水肿,一般程度轻微且呈一过性,多数患者可以耐受。与ACEⅠ相比,干咳的发生率明显减少。其他不良反应包括腹泻、偏头痛,偶尔导致转氨酶增加、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高血钾等,极少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 |
1. 有时可出现皮疹,荨麻疹,瘙痒过敏症状,此时应停药。2. 有时可出现腹痛,腹泻,食欲不振等症状。3. 头昏,颜面潮红,血压轻度下降,心动过速等偶有发生。4. 有时出现白细胞减少,S-GOT,S-GPT,r-GTP,AL-P,血尿素氮升高等。 |
| 禁忌 | 1.对任何成分过敏者。2.妊娠(见妊娠和哺乳)。3.对严重肾功能衰竭(肌酐清除率。 |
颅内出血急性期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早期(妊娠头3个月):妊娠种类B 动物实验表明对胎儿没有危害 中期和晚期(妊娠第2、第3个3个月):妊娠种类D 有证据表明对人类胎儿有危害,但相对母亲获得的治疗益处而言,利大于弊。 鉴于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的作用机制,不能排除对胎儿的危害。 妊娠中、晚期应用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以导致胎儿伤害或死亡。胎儿从妊娠中期开始出现肾灌注,后者依赖于RAAS系统的发育,因此妊娠中晚期应用本品,风险增高。 与其他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相似,本品不宜用于妊娠期。如果在用药期间发现妊娠,应尽早停用缬沙坦。 所有在宫内与药物接触过的新生儿应密切观察,保证足够的尿量、防止高血钾、监测血压。必要时采用适当治疗措施(如再水化),清除药物。 缬沙坦可以从兔的乳汁排出,目前尚无对哺乳期女性的研究,因此本品不宜用于哺乳期。 |
1. 孕妇或已有妊娠可能的妇女禁用。2. 哺乳期妇女慎用﹐必须使用时应停止哺乳。 |
| 儿童用药 | 本品用于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相关研究。尚无儿童用药的经验。 |
成人监护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尽管服用缬沙坦后,老年人的系统暴露浓度稍大于年轻人,但并无任何临床意义。 |
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极少数情况下,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应用本品治疗开始时,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应该在用药之前,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或将利尿剂减量。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该让患者平卧,必要时静脉输注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恢复本品治疗。2.肾动脉狭窄。12例因单侧肾动脉狭窄导致的继发性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服用本品4天,没有引起肾血流动力学﹑肌酐﹑尿素氮(BUN)明显变化。由于其他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BUN和肌酐升高,建议进行监测确保安全。3.肾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4.肝功能不全。 肝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缬沙坦剂量不应超过80mg/日。缬沙坦主要以原型从胆汁排泄,胆道梗阻患者排泄减少(见药代动力学),对这类患者使用缬沙坦应特别小心。 与其它抗高血压药一样,服药患者在驾驶﹑操纵机器时应小心。 |
1、有时可出现皮疹、荨麻疹、瘙痒过敏症状,此时应停药。 2、有时可出现腹痛、腹泻、食欲不振等症状。 3、头昏、颜面潮红、血压轻度下降、心动过速等偶有发生。 4、有时出现白细胞减少,S-GOT、S-GPT、r-GTP、AL-P、血尿素氮升高等。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临床没有发现明显的药物相互作用。已对以下药物进行了研究:西米替丁﹑华法令﹑呋噻米﹑地高辛﹑阿替洛尔﹑吲哚美辛﹑氢氯噻嗪﹑氨氯地平和格列本脲。2.由于缬沙坦几乎不经过代谢,临床没有发现与诱导或抑制细胞色素P450系统的药物发生相互影响。3.虽然缬沙坦大部分与血浆蛋白结合,但是体外实验没有发现它在这一水平与其他血浆蛋白结合药物(如双氯芬酸﹑呋塞米﹑华法令)发生相互作用。4.与保钾利尿剂(如螺内脂﹑氨苯蝶啶﹑阿米洛利)联合应用时,补钾或使用含钾制剂可导致血钾浓度升高。因此,联合用药时需要注意。 |
本品不可与肝素同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