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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氮平口崩片

奥氮平口崩片

处方药 非医保

河北龙海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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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奥氮平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对奥氮平初次治疗有效的患者,巩固治疗可以有效维持临床症状改善 奥氮平适用于治疗中到重度的躁狂发作;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躁狂发作患者,奥氮平可以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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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氮平口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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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奥氮平口崩片
奥氮平口崩片
盐酸氯米帕明片
盐酸氯米帕明片
主要成分

奥氮平禁用于已知对该产品的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奥氮平禁用于已知有窄角性青光眼危险的患者。

盐酸氯米帕明

生产企业

河北龙海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03185

国药准字H1097008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奥氮平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对奥氮平初次治疗有效的患者,巩固治疗可以有效维持临床症状改善 奥氮平适用于治疗中到重度的躁狂发作;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躁狂发作患者,奥氮平可以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用法用量

成人精神分裂症:奥氮平的推荐起始剂量是10mg/日,一日一次。躁狂发作:单独治疗的推荐起始剂量是15mg,联合治疗中10mg,一日一次。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推荐起始剂量为10mg/日。对于使用奥氮平治疗躁狂发作的患者,预防复发的维持治疗剂量同前。对于新发的躁狂发作、混合发作或抑郁发作,应继续奥氮平治疗(需要时剂量适当调整),同时根据临床指征联合辅助治疗情感症状。精神分裂症、躁狂发作和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的治疗剂量可以根据个体临床情况在5-20mg/日的剂量范围内进行调整。建议仅在适当的临床再评估后方可在推荐起始剂量的基础上加量,且加药间隔不少于24小时。奥氮平给药不用考虑进食因素,食物不影响吸收。停药时应考虑逐渐减量。奥氮平口崩片应放入口中,并在睡液中迅速分散,因此很容易吞咽。很难从口中吐掉完整的口崩片。由于口崩片易碎,所以应该在打开包装后立即服用。也可以将口崩片放入一杯水或其它适宜的饮料中(如橙汁、苹果汁、牛奶或咖啡),分散后立即服用。奥氮平口崩片与奥氮平普通片生物等效,具有相似的吸收速度和程度。给药剂量和额率也与普通片相同。奥氮平口崩片可作为奥氮平普通片的替代品使用。特殊人群肾脏和或肝脏功能损伤的患者这类患者应考虑更低的起始剂量(5mg)。中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化,Child-Pugh分级为A级或B级)的患者起始剂量为5mg,并应谨慎加量。吸烟者相对于吸烟者,非吸烟患者的起始剂量和剂量范围般无须调整。吸烟会诱导奥氮平的代谢,推荐进行临床评价,需要时考虑增加奥氮平的剂量。当有不止一个可能减缓代谢的因素存在时(女性、老年、非吸烟),应该考虑降低起始给药剂量。需要增加剂量时也应该保守。如果需要采用2.5mg作为增加剂量的梯度,应该使用奥氮平普通片。

口服治疗抑郁症与强迫性神经症,初始剂量一次25mg,一日2-3次,1~2周内缓慢增加至治疗量一日150~250mg,高量一日不超过300mg.治疗恐怖性神经症,剂量为一日75~150mg,分2~3次口服.

副作用

奥氮平禁用于已知对该产品的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奥氮平禁用于已知有窄角性青光眼危险的患者。

严重心脏病,近期有心肌梗死发作史,癫痫,青光眼,尿潴留及对三环类药物过敏者.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限于5岁及5岁上儿童使用,详见【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使用本品的经验非常有限,因为关于三环类抗抑郁药与胎儿毒性反应(发育障碍)之间的可能联系已有零散的报告,妊娠期应避免使用本品,除非预期的收益大于对胎儿潜在的风险。 在分娩前一直服用三环类抗抑郁药的母亲,所生的新生儿在最初几小时或几天会出现例如呼吸困难、嗜睡、腹痛、易怒、低血压或高血压、震颤或痉挛等现象。为防止这些症状的出现,孕妇在预产期前至少七周应停用本品(但应充分权衡利弊后才可考虑是否停药)。 由于活性物质可进入乳汁,应停止哺乳或停药。 老人注意事项: 由于老年人肝脏对氯米帕明的代谢作用弱,所以血浆浓度较高,因此,老年患者的本品用量要低于中年患者。老年患者:开始采用每日10毫克治疗,以后逐步增加剂量到每日30-50毫克的合适剂量,通常约10日左右,以后维持此量直到治疗结束。

成分

奥氮平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对奥氮平初次治疗有效的患者,巩固治疗可以有效维持临床症状改善 奥氮平适用于治疗中到重度的躁狂发作;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躁狂发作患者,奥氮平可以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药理作用

成人:临床试验中报道的与使用奥氮平相关的最常见(发生于≥1%的患者)的不良反应有嗜睡,体重增加,嗜酸粒细胞增多,催乳素,胆固醇、血糖和甘油三酯水平升高,糖尿,食欲增加,头晕,静坐不能,帕金森症,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运动障碍,体位性低血压,抗胆碱能作用,肝转氨酶短暂无症状性升高,皮疹,乏力,疲劳,发热,关节痛,碱性磷酸酶增高,γ-谷氨酰转肽酶增高,高尿酸,高肌酸磷酸激酶和水肿。

本品为三环类抗抑郁药,主要作用在于阻断中枢神经系统去甲肾上腺素和5-羟色胺的再摄取,对5-羟色胺的再摄取的阻断作用更强,而发挥抗抑郁及抗焦虑作用,亦有镇静和抗胆碱能作用.

注意事项

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过程中,患者临床症状的改善可能需要几天甚至几个星期,在此期间应密切监护患者。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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