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益气养血,活血解毒。适用于气血不足症,肿瘤患者放、化疗时合并用药,可以改善乏力,气短,恶心,自汗等症状。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芪、赤芍、当归、川芎、丹参、黄精、乌梅(炭)、僵蚕、珍珠、石菖蒲、黄柏、冰片。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乙磷酸钠。 |
|
生产企业 |
河北龙海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菊乐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512 |
国药准字H1096030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益气养血,活血解毒。适用于气血不足症,肿瘤患者放、化疗时合并用药,可以改善乏力,气短,恶心,自汗等症状。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200mg/次,2次/日,两餐间服用,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
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长期用药可能影响骨代谢,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可引起骨骼畸形,药物可经乳汁排泄,故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适当减量。 |
|
成分 |
用于益气养血,活血解毒。适用于气血不足症,肿瘤患者放、化疗时合并用药,可以改善乏力,气短,恶心,自汗等症状。 |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和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效应,防止骨质的丢失。 |
|
注意事项 |
|
1.本品需间隙、周期服药,服药2周后需停药11周为1周期。停药期间需补充钙剂,然后重新开始第2周期。 2.服药2小时内,避免服用高钙食品以及含矿物质的维生素或抗酸药。 3.肾功能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如出现皮肤瘙痒、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