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霉素眼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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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红霉素眼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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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C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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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2.5g |
0.1g |
| 剂型 | 眼用制剂(眼膏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红霉素。 |
主要成分:维生素C。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黄色的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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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270 |
国药准字H14021741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 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口服。|1.饮食补充:一日50~100mg。|2.慢性透析病人:一日100~200mg。|3.维生素C缺乏:一次100~200mg,一日3次。至少服2周。小儿每日100~300mg,至少服2周。|4.酸化尿:一日口服4~12g,分次服用,每4小时1次。|5.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每日300~600mg,分次服用。 |
| 不良反应 |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妊娠妇女每日大量摄入本品可能对胎儿有害,但未经动物实验证实。 |
| 儿童用药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儿童一日1-3片。至少服2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革兰阳性细菌和沙眼衣原体有抗菌作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用前应洗净双手。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7)血色病(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9)镰形红细胞贫血(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口服大剂量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2.与巴比妥或扑米酮等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3.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4.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5.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6.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