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镇咳祛痰。用于感冒咽炎,肺热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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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鱼腥草、前胡、荆芥、知母、矮地茶、葶苈子、浮海石、板栗壳.辅料为蔗糖、苯甲酸、尼泊金、甜橙香精。 |
本品为竹子加热后沥出的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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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民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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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237 |
国药准字Z36021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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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镇咳祛痰。用于感冒咽炎,肺热咳嗽。 |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小儿痰热惊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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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30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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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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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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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镇咳祛痰。用于感冒咽炎,肺热咳嗽。 |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小儿痰热惊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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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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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炎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体质虚弱、糖尿病患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