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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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辅料为蔗糖、淀粉、滑石粉、柠檬黄。 |
本品活性成份为水飞蓟宾葡甲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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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市福乐药业有限公司 |
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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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485 |
国药准字H37023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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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用于急、慢性肝炎,初期肝硬化,中毒性肝损害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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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日3次,一次100~200mg,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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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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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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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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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用于急、慢性肝炎,初期肝硬化,中毒性肝损害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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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可增高肝细胞的微粒体酶活性,加速肝的解毒能力;也可降低四氯化碳引起的大鼠血清谷-丙氨基转移酶增高作用;还可稳定四氯化碳、鬼笔碱、硫化乙酰胺、猪屎豆碱等肝脏毒物引起的各种类型的肝损伤的细胞膜,而达到明显的肝脏保护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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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