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苷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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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肌苷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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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洛美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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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200mg*100片 |
250ml:洛美沙星0.2g与葡萄糖12.5g |
| 剂型 | 片剂 |
注射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洛美沙星。化学名称:1- 乙基-6,8-二氟-1,4-二氢-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盐酸盐。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或糖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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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044 |
国药准字H10980313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轻中度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单纯性淋病等。|3.腹腔胆道、肠道、伤寒等感染。|4.皮肤软组织感染。|5.其它感染,如副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每次1-3片,每日3次。2.小儿每0.5-1片,每日3次。3.必要时剂量可加倍(如肝病)。 |
静脉滴注:成人一次0.4g,一日1次,或一次0.2g,一日2次。 |
| 不良反应 | 偶见胃部不适。 |
个别患者可出现中上腹部不适﹑纳差﹑恶心﹑口干﹑轻微头痛﹑头晕等症状,偶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和心悸﹑胸闷等。 偶有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尿素氮(BUN)值升高 |
| 禁忌 | 1.肝肾功能损害、严重高血压、凝血功能障碍伴有出血倾向、活动性溃疡、外伤、先兆流产、近斯手术者禁用。2.妊娠期禁用。3.老年人或月经期应慎用。4.各种原因的维生素K缺乏症和脑脊髓、眼科手术及孕妇等。 |
对本品或其它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 儿童用药 | 应按个体所需调整剂量。 |
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 老人用药 | 老年人应慎用,且用量应适当减少并个体化。 |
老年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
个别患者可出现中上腹部不适、纳差、恶心、口干、轻微头痛、头晕等症状,偶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和心悸、胸闷等。偶有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尿素氮(BUN)值升高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肾功能减退者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肝、肾功能。|2.本品每次滴注时间不少于60分钟。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对茶碱类药物和咖啡因的肝内代谢,体内清除过程影响小。|2.与芬布芬合用可致中枢兴奋,癫痫发作。|3.丙磺舒可延迟本品的排泄,使平均曲线下面积(AUC)增大63%,平均达峰时间(tmax)延长50%,平均峰浓度(Cmax)增高4%;故合用时可因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4.可加强口服抗凝药如华法林等的作用,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及其他项目。|5.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6.与环孢素合用,可使环孢素血药浓度升高,必须监测环孢素血浓度,并调整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