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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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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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洛美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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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优卡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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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3g*10袋 |
250ml:洛美沙星0.2g与葡萄糖12.5g |
| 剂型 | 颗粒剂 |
注射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洛美沙星。化学名称:1- 乙基-6,8-二氟-1,4-二氢-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盐酸盐。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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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2035 |
国药准字H10980313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轻中度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单纯性淋病等。|3.腹腔胆道、肠道、伤寒等感染。|4.皮肤软组织感染。|5.其它感染,如副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
| 用法用量 | 温开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 1.1~3岁,体重10~14公斤,一次0.5~1袋。2.4~63岁,体重16~20公斤,一次1~1.5袋。3.7~9岁,体重22~26公斤,一次1.5~2袋。4.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2~2.5袋,一日3次。 |
静脉滴注:成人一次0.4g,一日1次,或一次0.2g,一日2次。 |
| 不良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个别患者可出现中上腹部不适﹑纳差﹑恶心﹑口干﹑轻微头痛﹑头晕等症状,偶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和心悸﹑胸闷等。 偶有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尿素氮(BUN)值升高 |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它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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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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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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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有解热镇痛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能减轻流涕、鼻塞、打喷嚏等症状;人工牛黄有解热、镇惊作用。 |
个别患者可出现中上腹部不适、纳差、恶心、口干、轻微头痛、头晕等症状,偶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和心悸、胸闷等。偶有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尿素氮(BUN)值升高 |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肾功能减退者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肝、肾功能。|2.本品每次滴注时间不少于60分钟。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等并用。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对茶碱类药物和咖啡因的肝内代谢,体内清除过程影响小。|2.与芬布芬合用可致中枢兴奋,癫痫发作。|3.丙磺舒可延迟本品的排泄,使平均曲线下面积(AUC)增大63%,平均达峰时间(tmax)延长50%,平均峰浓度(Cmax)增高4%;故合用时可因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4.可加强口服抗凝药如华法林等的作用,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及其他项目。|5.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6.与环孢素合用,可使环孢素血药浓度升高,必须监测环孢素血浓度,并调整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