齿痛消炎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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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齿痛消炎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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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克同(洛索洛芬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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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雅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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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0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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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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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石膏﹑地黄﹑青皮﹑青黛﹑牡丹皮﹑细辛﹑白芷﹑防风﹑荆芥﹑甘草。 |
洛索洛芬钠 |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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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291 |
国药准字H20050114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清热,凉血止痛。本品用于脾胃积热,风热上攻所致的头痛身热,口干口臭,便秘燥结,牙龈肿痛;急性齿根尖周炎,智齿冠周炎,急性牙龈(周)炎见上述证候者。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以及手术后、外伤后及拔牙后的镇痛消炎,急性上呼吸道炎症的解热镇痛。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首次加倍。 |
饭后口服。慢性炎症疼痛:成人每次60mg(1片),每日三次;急性炎症疼痛:顿服60~120mg(1~2片)。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一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80mg(3片)。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下列患者禁用。1.消化性溃疡患者;2.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3.严重心功能不全者;4.严重血液学异常患者;5.对本品过敏者;6.以往有服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引发哮喘的患者;7.妊娠晚期及哺乳期妇女。 |
| 禁忌 | 1、对本药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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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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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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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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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 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及解热作用。 2 本品通过抑制环氧合酶使组织局部前列腺素的合成减少,抑制白细胞的趋化性和溶酶体酶的释放而发挥药理作用。 3 急性毒性试验结果:小鼠经口LD50为360mg/kg。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 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6.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要注意用消炎镇痛药治疗是对症治疗。2.慢性疾病,手术后及外伤时应避免同一种药物长期使用。3.如长期用药,要定期进行尿液、血液学及肝、肾功能等临床检查,如发现异常应采取减量、停药等适量措施。4.应用于因感染而引起的炎症时,要合用适当的抗菌药物,并仔细观察,慎重给药。5.避免与其它消炎镇痛药同用。6.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心、肝、肾功能障碍及既往史,血液学异常及既往史,支气管喘息、过敏症既往史及高龄患者慎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