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酸氯己定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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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醋酸氯己定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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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克同(洛索洛芬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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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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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0ml*6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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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洗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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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氯己定。 |
洛索洛芬钠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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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189 |
国药准字H20050114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牙龈炎、口腔黏膜炎、咽炎及牙科手术后控制口腔感染。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以及手术后、外伤后及拔牙后的镇痛消炎,急性上呼吸道炎症的解热镇痛。 |
| 用法用量 | 皮肤外用。0.05%溶液局部皮肤及粘膜消毒;创面及阴道冲洗。 |
饭后口服。慢性炎症疼痛:成人每次60mg(1片),每日三次;急性炎症疼痛:顿服60~120mg(1~2片)。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一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80mg(3片)。 |
| 不良反应 | 1.偶见过敏反应或口腔黏膜浅表脱屑。2.长期使用能使口腔黏膜表面和牙齿着色,舌苔变黑,味觉改变,咽部烧灼感,停药后可恢复。 |
下列患者禁用。1.消化性溃疡患者;2.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3.严重心功能不全者;4.严重血液学异常患者;5.对本品过敏者;6.以往有服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引发哮喘的患者;7.妊娠晚期及哺乳期妇女。 |
| 禁忌 | 1.牙周炎患者禁用。2.门牙填补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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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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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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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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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对某些葡萄球菌、变异链球菌、唾液链球菌、白色念珠菌、大肠杆菌、厌氧丙酸菌呈高度敏感;对嗜血链球菌中等度敏感,对变形杆菌属、假单胞菌属、克雷白杆菌属和革兰阴性球菌(如韦永球菌属)底度敏感。本品吸附在细菌胞浆膜的渗透屏障,使细胞内容物漏出,低浓度抑制细菌,高浓度杀灭细菌。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2.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应吐出,不得咽下。3.含漱3日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要注意用消炎镇痛药治疗是对症治疗。2.慢性疾病,手术后及外伤时应避免同一种药物长期使用。3.如长期用药,要定期进行尿液、血液学及肝、肾功能等临床检查,如发现异常应采取减量、停药等适量措施。4.应用于因感染而引起的炎症时,要合用适当的抗菌药物,并仔细观察,慎重给药。5.避免与其它消炎镇痛药同用。6.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心、肝、肾功能障碍及既往史,血液学异常及既往史,支气管喘息、过敏症既往史及高龄患者慎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与肥皂、碘化钾等配伍禁忌。 2.本品与硼砂、碳酸氢盐、碳酸盐、氧化物、枸橼酸盐、磷酸盐和硫酸盐配伍亦禁忌,因可形成低溶解度的盐在24小时后沉淀下来。 |